勞部發[1995]234號
頒布時間:1995-05-22 00:00:00.000 發文單位:勞動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
當前,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賦予勞動工作的任務和全國勞動工作會議的部署,各級勞動部門團結奮斗,開拓進取,勞動制度改革不斷深化,職工隊伍基本穩定,總的形勢是好的。但在深化企業改革過程中,有些企業經濟效益下降,甚至停產、半停產,有的還要破產,由此帶來破產企業、困難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生活比較困難,一些地區出現了不穩定的苗頭。黨中央、國務院對困難企業職工的生活十分關心,各有關部門都采取了相應的措施。1993年國務院發布的111號令《國有企業富余職工安置規定》、1993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于做好國有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1993]76號)、1994年國務院下發的《國務院關于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4]59號)、1994年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下發的《關于發放國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的緊急通知》(銀傳[1994]34號)和1994年國務院下發的《關于調整企業離退休人員離退休金的通知》(國發[1994]9號)、1994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于調整企業離退休人員離退休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94]62號),以及1994年勞動部下發的《關于解決部分困難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4]471號)、1995年勞動部下發的《關于貫徹落實情況的通報》(勞部發[1995]17號)等,對保障破產企業、困難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原則、資金來源等都作出了明確規定。各地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采取多種措施,認真貫徹落實,解決職工和離退人員的基本生活問題。總的看,貫徹落實的情況是好的,但也有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在一些地區還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問題仍然嚴重。
為了進一步做好破產企業、困難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改革的順利進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部分企業及其職工出現困難是不可避免的。解決好破產企業、困難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的生活保障問題,對于穩定職工隊伍,為改革和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有著重要的作用。各級勞動部門要把保障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問題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并作為一項長期任務對待。要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掌握分析企業生產經營情況,摸清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的生活狀況,及時向當地政府匯報,爭取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共同做好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
二、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政策措施的落實。解決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問題,關鍵是落實好國家已有的各項政策措施。各地勞動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提出督促檢查的措施,近期內對本地區落實國家有關保障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各項政策的情況進行一次認真檢查。要主動配合有關部門,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研究制定進一步貫徹落實的措施,把國家已有的各項保障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政策落到實處。
貫徹本通知的有關情況,望及時報告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