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政辦發[2005]2號
頒布時間:2005-01-07 00:00:00.000 發文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寧夏是地震重點監視防預區,建設寧夏防震減災三大工作體系,對提高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和救災決策指揮能力,體現以人為本、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通知》(國發[2004]25號),關于“各地區要加強地震應急指揮技術系統、災情速報系統和應急救災基礎數據庫系統建設,為地震應急工作提供有力的技術和信息保障”的要求,自治區地震應急指揮中心,需要建設地震應急基礎數據庫,以確保發生破壞性地震時,自治區人民政府能夠有效地進行應急救災決策指揮,并為各地進行災害應急指揮決策提供信息支持,特別是為自治區人民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綜合救災提供一個有效的技術支撐平臺。建設地震應急基礎數據庫,需要收集和匯總大量的相關數據。自治區主要領導針對此事專門批示“精心組織,認真落實,每個環節上的工作都應做細、做實,及時準確提供信息。”各地各部門要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完成相關數據的收集匯總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治區地震應急救災基礎數據的收集和匯總工作牽頭由自治區地震局負責,進行數據收集、匯總和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各市、縣(區)地震局負責本地應急基礎數據的收集和匯總工作;未設立地震部門的縣(區),應急基礎數據匯總工作由縣(區)政府辦公室負責。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無償提供相關數據,并按實際需要定期更新。
二、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密切配合。對基礎數據收集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困難和問題,要及時協調解決。
三、基礎數據收集任務分工:
(一)市、縣抗震防災規劃的報告及附圖,大中型企業的抗震防災規劃及附圖,城市街道圖,由市、縣建設部門負責提供。
(二)市、縣人口與社會經濟數據,鄉(鎮)人口數據,由市、縣統計部門負責提供。
(三)次生災害分布圖,由負責次生災害管理的部門負責提供,如燃氣公司、醫院、科研單位、化工廠、地質研究所、加油站等。
(四)市、縣消防數據,由市、縣消防部門負責提供。
(五)市、縣醫療救護數據,由市、縣衛生部門負責提供。
(六)生命線工程圖,分別由通信、交通、建設、水利等部門負責提供。
四、地震應急基礎數據分如下九大類:
(一)地圖類:包括基礎地理圖(國家級地圖比例尺1:25萬,省級地圖比例尺1:5萬),基礎地貌圖,市縣行政區劃圖,遙感影像圖(重點城市,3米左右分辨率),城市地形圖,重點城市區劃圖(含市內地震應急重要保護目標分布,比例尺1:1萬以上),大型廠礦圖。
城市內重要目標包括:政府、學校、機場、火車站、通信、銀行、供水供電、監獄、重大危險源等。
(二)社會經濟統計類:人口、各類建筑、經濟統計數據,各縣的縣情資料,各地少數民族數據,貧困地區分布數據,各地風俗習慣。
(三)地震基礎數據類:地質背景、活動構造、地震區劃、地震活動、重點監視防御區,地震臺網、歷史地震災害、救災案例等數據。
(四)工程地震資料類:近年來地震烈度區劃及小區劃、地震安全性評價、震害預測與防震減災對策工作的主要成果。
(五)災害影響背景類:戰略要害部位(如電力樞紐、機場等),生命線工程(通信干線、公路、鐵路、電力、大型油氣輸送管線,城市的公路與橋梁、市內道路和立交橋、通信、供電、供水、供氣、供熱),次生災害源(火災、爆炸危險源、天然氣干線管道、煉油廠、化工廠、危險品倉庫等,毒氣泄露危險源、以及水庫垮壩危險等)。
地質災害危險(堰塞湖危險、大規模崩塌與滑坡危險等、大規模泥石流危險等,城市的砂土液化、淤泥軟化、不均勻沉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間接經濟損失部位(大型工廠、重要交通樞紐等)。
嚴重社會影響部位(國家級旅游景點和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等。
(六)災害相關因素等:包括與地震災害相關的氣候氣象、水文和環境等因素的有關數據。
(七)救災力量儲備類:包括國家與地方地震應急救援隊、軍隊與武警部隊、消防力量、醫療救護力量等,國家與地方物資儲備中心的分布、數量、構成等數據。
(八)震時緊急聯絡類:包括各級地震部門、各類應急救援隊、各級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軍隊與武警部隊的聯絡數據。
(九)地震應急預案與法規類:包括各級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國家和各級政府頒布的地震應急條例與法規等。
五、各地收集匯總的應急基礎數據應于2005年4月30日前報送自治區地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