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政辦發[2005]9號
頒布時間:2005-01-21 00:00:00.000 發文單位:頒布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根據國家體育總局的部署,2005年將在全國進行第二次國民體質監測工作。為完成我區國導體質監測工作,現將自治區體育局關于《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2005年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方案》轉發,請按照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2005年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全民健身計劃綱要》和《國民體質監測規定》,國務院決定于2005年開展第二次全國國民體質監測工作,并給各省、市(區)下達了具體工作任務。為保質保量完成我區監測任務,保證監測工作的順利實施,特制定我區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及監測機構(一)我區國民體質監測工作由寧夏全民健身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由自治區體育局牽頭,會同教育、科技、民委、民政、財政、農業、衛生、統計和總工會等有關部門,共同負責和協調國民體質監測工作。辦公室設在自治區體育局群體處,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實施工作;自治區國民體質監測中心設在自治區體育科技中心,具體負責實施監測工作。
(二)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兒童青少年(學生)體質監測工作。
(三)承擔任務的市、縣(區)應建立領導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國民體質監測工作。
(四)寧夏國民體質監測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張來武 自治區副主席副組長:雷志明 自治區政府副秘書長喬毅智 自治區體育局局長安純仁 自治區教育廳副廳長成 員:周小京 自治區體育局副局長賈益彰 自治區體育局副局長張新君 自治區科技廳副廳長蘇吉瑞 自治區民委副主任蔣志平 自治區民政廳副廳長王和山 自治區財政廳副廳長郭秉晨 自治區農牧廳副廳長竇文敏 自治區衛生廳副廳長朱 尼 自治區統計局副局長周萬生 自治區總工會副主席董賽平 自治區體育局群體處處長劉 淑 自治區體育科技中心主任(五)國民體質監測工作聯絡員:
張 梅 自治區體育局群體處副處長羅向紅 自治區教育廳體衛藝處副處長陳郁春 自治區科技廳農社處助理調研員馬漢功 自治區民委文教處干部李作忠 自治區民政廳民間局局長劉愛蓉 自治區財政廳干部馬建軍 自治區農牧廳科教處干部高 偉 自治區衛生廳醫政處副處長安蕊莉 自治區統計局社會科技處處長陳超美 自治區總工會宣教部助理調研員二、監測網絡與任務根據國家體育總局要求,利用2000年我區國民體質監測工作中建立的監測網絡開展本次國民體質監測工作。各地監測網絡構成如有變化,須經自治區體育局同意并上報國家體育總局批準。
(一)自治區國民體質監測中心的任務1.擬定我區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方案。
2.培訓我區國民體質監測工作人員。
3.發放監測器材、卡片、手冊和軟件。
4.指導、監督、檢查我區國民體質監測工作。
5.編印監測工作簡報,宣傳、指導開展監測工作。
6.收集、整理、保存監測工作音像資料。
7.檢查、驗收、匯總監測隊送交的監測卡片,完成數據錄入并連同監測卡片報送自治區國民體質監測中心。
8.驗收、匯總我區國民體質監測數據,并連同監測卡片報送國家國民體質監測中心。
9.研究分析我區國民體質監測數據,向自治區體育局等有關部門報送監測結果。
10.完善和管理本區國民體質監測數據庫及相關資料檔案。
(二)市國民體質監測中心的任務1.擬定本市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方案。
2.培訓本市國民體質監測工作人員,組建監測隊,開展監測工作。
3.宣傳監測工作,收集、整理、保存監測工作音像資料。
4.成立擁有15名以上培訓合格檢測員組成的監測隊伍(至少3名女性,1名醫生),熟練掌握和維護體質監測器材。
5.必須有醫務保障,確保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時能夠及時進行處理。
三、監測對象及抽樣(一)監測對象本次國民體質監測對象為3至69周歲的中國國民,分為幼兒(3-6歲)、兒童青少年(學生)(7-19歲)、成年人(20-59歲)和老年人(60-69歲)四個年齡段。
(二)類別與樣本量此次監測工作國家下達我區幼兒、成年人、老年人三類人群總量為7200人。其中:幼兒1600人,成年人4800人,老年人800人。為滿足監測工作的需要,我區按8080人的樣本量進行安排,各監測片年齡具體樣本量見附表。
1.幼兒分為城鎮幼兒、農村幼兒兩種人群,按性別分為四類樣本。以每歲為一組,四類樣本共計16個年齡組。每一年齡組抽樣115人,總樣本量為1840人。
城鎮幼兒是指父親擁有非農業戶口,本人生活在城市的幼兒;農村幼兒是指父母擁有農業戶口,本人生活在農村的幼兒。
2.成年人分為農民、城鎮體力勞動者和城鎮非體力勞動者三種人群,按性別分為六類樣本。以每5歲為一個年齡組。每個年齡組抽樣110人,總樣本量為5280人。
農民是指擁有農業戶口、從事農業工作的人員;城鎮體力勞動者是指擁有非農業戶口、從事體力工作的人員;城鎮非體力勞動者是指擁有非農業戶口、從事腦力工作的人員。
3.老年人分為城鎮老年人、農村老年人兩種人群,按性別分為四類樣本。以每5歲為一個年齡組(60-64歲、65-69歲),四類樣本共計8個年齡組。每一年齡組抽樣120人,總樣本量為960人。
城鎮老年人是指擁有非農業戶口,本人生活在城市的老年人;農村老年人是指擁有農村戶口,本人生活在農村的老年人。
(三)抽樣原則本次監測采取隨機整群抽樣的原則抽取監測對象。
四、監測內容監測內容包括體質檢測和問卷調查兩部分。
(一)體質監測:根據國家《2005年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方案》的規定,測試內容見附表。
(二)問卷調查項目:按附表有關詢問指標的內容進行。
五、監測經費由自治區和各市政府財政部門核撥專項資金用于實施本次國民體質監測工作。
六、監測器材本次監測工作使用國家體育總局統一配發的體質監測器材。
七、工作步驟(一)準備階(2004年10月-2005年3月)
1.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組織的培訓,明確工作任務,掌握監測方法。
2.制定我區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方案,于2004年12月底前上報國家國民體質監測中心。
3.2005年3月底前,完成我區體質監測點的確定和監測人員的培訓工作,并完成監測器材的配發、監測手冊、卡片、數據錄入等資料的準備工作。
4.做好工作安排部署,銀川市、吳忠市、石嘴山市、固原市各監測點的有關組織準備工作就緒。
(二)測試階段(2005年4月-9月)
以自治區體育科技中心為主體,各監測中心相配合,集中力量,按時完成測試工作。
(三)數據處理階段(2005年10月-2006年5月)
1.2005年9月至10月匯總數據。
2.2005年10月底前,將匯總的數據連同監測卡片報送國家國民體質監測中心。
(四)總結階段(2005年11月-2006年5月)
1.各市監測中心報送監測工作總結。
2.自治區進行監測工作總結,并上報國家國民體質監測中心。
3.自治區召開總結表彰暨監測結果新聞發布會。
4.自治區體質監測中心組織撰寫《2005寧夏國民體質監測現狀報告》。
八、工作要求(一)承擔具體監測任務的四市要成立由政府領導掛帥的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監測工作的領導。各有關部門和自治區國民體質監測中心、各市國民體質監測中心要高度重視國民體質監測工作,體育行政部門要與有關部門協調配合,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組織實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監測任務。
(二)加強宣傳,擴大監測工作影響,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
(三)加強監控,規范操作,確保數據質量。
(四)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嚴防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五)為抽樣測試對象進行體質測定與健身指導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