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政辦發[2004]257號
頒布時間:2004-12-24 00:00:00.000 發文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為推進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購管理水平,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進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74號)精神,以及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于我區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情況的意見和建議》(寧人常辦〔2004〕110號),現就進一步貫徹實施《政府采購法》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認識,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政府采購制度是公共財政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財政支出管理的一項有效措施。政府采購制度改革,關系財政改革、經濟建設和廉政建設大局?!墩少彿ā穼嵤┮詠?,我區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得以全面實施。但由于思想觀念和認識等方面原因,還存在一些問題亟待改進。為切實解決政府采購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切實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的決策和部署上來,協調好各方面關系,采取有效措施,轉變工作作風,加大宣傳力度,全面推進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確保我區政府采購工作健康發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采購機構,完善政府采購管理體制我區政府采購工作要在自治區政府采購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充分發揮自治區財政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的作用。自治區政府采購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負責擬定政府采購政策,加強政府采購監督檢查,匯總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年度政府采購計劃,擬定集中采購目錄和集中采購限額標準,加強資金支付、信息管理、專家管理、受理政府采購投訴等工作;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主要負責實施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采購,接受采購人或者其它單位和組織的委托,辦理部門集中采購和自行采購事宜,做好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政府集中采購機構設立的審批管理工作。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級政府采購項目組織集中采購的需要設立集中采購機構??h(市、區)原則上不設立集中采購機構。對已設立的政府集中采購機構,要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和完善監督機制,進一步規范管理。政府集中采購機構設置必須與財政部門分離。
各級人民政府要對現已設立的集中采購機構進行一次集中檢查,堅決制止不論政府采購規模大小,濫設機構所造成的機構重疊、人浮于事、浪費財力現象。
三、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配合,提高政府采購管理水平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政府采購工作列入議事日程,積極支持政府采購工作,切實加強對政府采購工作的領導。要根據當地實際制定政府采購任務目標,分步實施。
各級政府采購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政府采購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根據行業管理特點要求,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切實承擔政府采購工作任務和職責。
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購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要加強管理、指導,督促所屬單位搞好政府采購工作。要按照政府采購公開透明的原則,接受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監察、審計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各級財政部門要把加強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放到重要位置,大力推進政府采購管理體系建設,切實解決政府采購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根據政府采購計劃,進一步落實政府采購任務。要注重結合當地實際,提出具體的實施方案。要切實采取有效手段,努力提高政府采購管理水平。
四、強化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加強政府采購的計劃性政府采購預算是推行政府采購的前提和基礎。要認真做好政府采購預算的編制工作,通過細化部門預算,對財政資金項目編制年度政府集中采購計劃,加強政府采購計劃的可執行性。
從2005年起,全區各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預算、計劃的編制、審批和下達制度,加快工作進程,嚴格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的追加、調整審批程序,按照批復的預算,下達采購計劃,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政府采購預算、計劃的編制范圍和政府采購資金國庫集中支付范圍,充分發揮預算對政府采購的監控作用,努力使預算對政府采購行為的規范作用更趨制度化。
要加強對政府采購部門預算的管理和改革,切實采取有效措施,規范部門采購行為,對未納入政府采購預算的部門采購行為,要統一納入政府采購預算進行編制。各采購人在編制年度部門預算的同時,要編制政府采購預算(須細化到具體項目),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采購項目經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實施采購,合同履約后,財政安排的資金由國庫直接支付給履約供應商,自籌資金由采購人直接支付給履約供應商。
五、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的大小,是衡量政府采購制度是否完善的重要標志之一。各地要切實加大政府采購實施力度,進一步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在鞏固現有改革成果的同時,積極將有利于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項目,依法納入政府采購的范圍,尤其要在增長潛力較大的工程、服務項目上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進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精神,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擴大政府采購實施范圍,保證政府采購規模逐年增長。
要加強對工程類政府采購的管理。按照《政府采購法》相關規定,將使用財政性資金(包括財政撥款和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的工程逐步納入政府采購范圍。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應將本部門、單位使用財政資金的各類工程,報送同級財政部門下達政府采購計劃,實行政府采購。
政府集中采購機構可以從事工程類政府采購代理。工程類政府采購活動可以進入政府采購工程交易中心。自治區政府采購工程辦公室負責辦理自治區區本級工程類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審查工作。具體采購審查事項由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要積極拓展服務類政府采購范圍,逐步將公務消費、定點維修、會議會展、物業管理、培訓等新型服務納入政府采購項目,促進政府采購工作的全面開展。
六、充分發揮主渠道作用,重點抓好政府集中采購充分發揮政府集中采購的主渠道作用,在制定2005年政府采購目錄時,要重點保證政府集中采購比例,以便更好地發揮政府集中采購集約化、規?;畲笙薅鹊毓澥∝斦Y金。
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立足我區實際、強化政府集中采購、逐步開展部門集中采購、嚴格控制自行采購的原則,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目錄,增強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可操作性。要結合我區政府采購特點,制定合理的政府集中采購范圍、資金規模和限額標準。
采購預算金額在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政府采購,應納入政府集中采購范圍;屬于部門有特殊要求的項目,可以實行部門采購;屬于單位有特殊要求的項目,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自行采購。
農業、水利、交通、市政基礎設施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以及公共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和醫用材料等涉及國計民生、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公共領域,要按照政府采購程序,進一步規范,逐步納入政府集中采購。
七、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增強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組織實施好政府采購制度,必須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改進管理方式和方法,簡化政府采購程序,提高政府采購效率,努力增強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做到工作效率與資金效益同步提高。
各級政府集中采購機構要積極采取措施,發揮集中采購優勢,利用先進的科技手段,積極采用網上競價、協議供貨等方便、快捷的采購方式。在實際操作中,要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程序進行規范操作,加強政府采購內部制度建設,提高政府采購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既要確保效率的提高,又要注重程序制度的建立,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到依法辦事。
從2005年起,各級集中采購機構要加快定點采購和網上競價采購、協議采購步伐,簡化操作環節辦事程序,樹立為采購人、供應商服務的意識,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效率。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快建立本級政府采購信息管理系統,與集中采購機構實現聯網,實行資源共享,達到節約人力物力、提高采購效率和質量的目的。要盡快研究制定實行網上政府采購的規章制度,為開展網上政府采購提供制度保障。要積極開發便于操作、控制和安全性高的網上采購管理系統,為網上政府采購提供先進的操作平臺。
要加強對集中采購機構工作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培養一支業務精通、訓練有素和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的政府采購隊伍,通過強化對集中采購機構執業情況的監督考核,進一步提高采購效率和效益。
八、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墩少彿ā坟瀼貙嵤┱少徆芾聿块T要加強對政府采購的監督管理,做到政府采購信息發布暢通,政府采購行為規范,政府采購報表報送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重大問題要及時向政府采購管理委員會報告。要加強對政府采購專家的管理,建立能夠滿足政府采購需要的政府采購專家庫。要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信息公告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檔案管理制度。要建立以財政、審計、監察及其它有關部門協調配合的監督機制,強化對政府采購行為的約束。
要廣辟社會監督渠道,廣泛接受社會監督,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要大力推行政府采購特邀監察員制度,形成政府部門、新聞媒體及社會公眾共同參與的“三位一體”的監督體系。要進一步做好《政府采購法》的宣傳與普及工作,讓政府采購當事人及社會公眾全面了解和充分掌握相關的權利義務,切實保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要建立暢通的以供應商為主體的質疑、投訴、復議、訴訟渠道和受理、處理程序,充分發揮供應商對政府采購行為的監督作用,切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保障供應商合法權益。各級審計、監察等部門要充分發揮監督職能作用,強化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農業、水利、交通、市政基礎設施等工程以及藥品等實施政府采購情況的監督檢查。
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本級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的監督管理與考核工作,督促其提高采購質量和采購效率,做到依法采購。要從資金管理入手,重點加強對政府工程采購的監督管理,對違反政府采購有關規定的,督促其按照有關規定糾正、整改,性質嚴重的緩撥或停撥工程類政府采購資金。對違規操作的單位和責任人,要依法嚴肅處理。
審計部門要結合年度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把政府采購作為其中一項重要審計內容。同時,要將政府采購納入經常性審計之中,選擇一些社會反映強烈的重點或重大項目進行專項審計,對逃避政府采購監督、違反政府采購法規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監察部門要加強對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員的監督,加大對規避政府采購和其它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對一些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
深入貫徹實施《政府采購法》,對于節約財政資金、遏制腐敗現象、提高財政支出管理水平、推動政府采購工作的全面開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為做好2005年《政府采購法》的貫徹實施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緊密結合自身實際,認真開展自查自改工作,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將進行跟蹤調查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