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社險字[2001]03號
頒布時間:2000-01-08 00:00:00.000 發文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各市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農墾、水利統籌辦,行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隨著社會保險政策的調整和管理的社會化程度提高,原勞動人事廳、財政廳《關于企業職工因工(因?。┧劳龊笠淮涡該嵝艚鹩嬎愕难a充通知》(寧勞人(險)字[1994]324號)文件中就離退休人員死亡后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企業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收人(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計發的規定已經顯失公正,停止執行。應統一以自治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額為基數計發。
本通知從二00一年一月一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