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政辦發[2004]190號
頒布時間:2004-09-06 00:00:00.000 發文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200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四年九月六日
200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為了做好我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第394號令)的規定,特編制200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一、可能發生的地質災害種類預測
我區地質環境條件復雜,屬地質災害多發區。預計2004年發生地質災害的種類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寧夏南部黃土丘陵區以滑坡、崩塌、泥石流為主,賀蘭山溝口地區以泥石流為主,礦區不排除發生崩塌、地面塌陷災害的可能。
二、地質災害隱患區的分布
我區地質災害的發生具有明顯的區域性特征。根據地質環境條件、氣象因素、人為活動及歷史上地質災害分布情況,將我區劃分為以下地質災害隱患區、段:
(一)彭陽縣紅河、茹河流域滑坡、崩塌、泥石流區;
彭陽縣地質災害無論是數量,還是規模、危險性等都比較大,僅列為滑坡重險點的就達48處,涉及11個鄉鎮,險區群眾659戶3503人,去年又有小岔鄉、王洼鄉的6處出現險情,防災形勢非常嚴峻。
(二)張(易)——隆(德)、涇源——隆德公路及沿線滑坡、崩塌段;
2003年,張隆公路邊坡的危巖體發生崩塌,造成交通中斷。
(三)西吉縣葫蘆河流域紅耀——馬建——王民——興隆滑坡、崩塌、泥石流區;
該區域的滑坡隱患絕大多數為老滑坡,數量多,規模較大。主要有以下村組;馬建鄉白虎村中腦組、長坪組、店坪組;紅耀鄉前莊村北川組、興平鄉趙腦村趙腦組和三河鄉新堡村新堡子組。其中,馬建鄉白虎村中腦組、新坪鄉趙腦村趙腦組、三河鄉新堡村新堡子組屬于滑坡重險點。共涉及危險點31個,險區群眾678戶3806人。
(四)原州區官廳——炭山滑坡、泥石流區;
(五)海原縣曹洼——楊明——李俊滑坡、崩塌、泥石流區;
(六)隆德縣好水——鳳嶺鄉崩塌、滑坡區;
(七)同心縣折死溝滑坡、泥石流區;
(八)靈武市東山泥石流區;
(九)石嘴山、石炭井、汝箕溝礦區地面塌陷區;
(十)處于山區的旅游區(點)。
三、地質災害危險點的分布及威脅對象和范圍
截止到目前,全區共發現地質災害特重——較重危險點110處,其中滑坡點98處,泥石流點8處,危巖體4處。各險點的基本情況及監測責任人見附表1、附表2及附表3.四、地質災害影響因素預測
(一)自然因素。持續性降雨、大暴雨是誘發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主要因素。據有關資料分析,我區每小時降水量在25mm以上、每天降雨量在50mm以上時,在具備成災地質環境條件的地段,即可誘發地質災害。另外,地震亦可導致大范圍的次生災害如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發生。
(二)人為因素。人類不合理的工程活動也是誘發地質災害的重要因素之一。如黃土丘陵區修造人工梯田,坡面植被的破壞使坡體失去保護,有利于雨水等水體的入滲,從而誘發滑坡、崩塌;依山建房、建廠、修建鐵路、公路等工程開挖斜坡,降低坡體的穩定性,在重力作用下或受振動而引發滑坡、崩塌;采礦形成的廢渣、廢石在洪水溝道中亂堆亂放,是造成礦區泥石流的主要物源;地下采礦活動造成一定范圍的采空區,使上部巖、土體失去支撐,從而導致地面塌陷、地裂縫產生。
五、地質災害發生的時段預測及重點防范期
我區一般每年6月開始進入汛期,暴雨多集中于6、7、8、9四個月。汛期強降雨時段是發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最危險時段,其它時間若發生短期強降雨,也可誘發滑坡、泥石流災害。因此,6、7、8、9四個月和短期強降雨時段是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
六、地質災害的防治措施
(一)組織與制度措施
1.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不懈地抓緊抓好。各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加強和完善領導責任制。
2.各市、縣(區)人民政府都要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要求,制定本轄區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地質災害防治年度方案,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中,將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列入地方財政年度計劃和預算,確保潛在的地質災害得到及時調查、勘查和治理。
3.建立地質災害應急指揮系統,是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保證。自治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系統由自治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和市、縣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組成。自治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全區大型及大型以上地質災害防治應急行動決策和指揮;市級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中型地質災害防治應急行動決策和指揮;縣級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小型地質災害防治應急行動決策和指揮。
自治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4.各市、縣(區)要成立由各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地質災害應急分隊,并明確責任,應急分隊要貼近實戰進行不定期的演練,以提高各級政府對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能力,確保關鍵時刻能發揮作用。
要結合實際,建立本市、縣(區)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將災害危險點監測和防治任務落實到具體的單位,明確具體負責人,務必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
5.認真執行汛期值班制度、險情巡查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汛期各市、縣(區)、鄉(鎮)、村、礦山企業和有關單位都要有專人值班,遇降雨天氣時,要晝夜值班,危險點至少要有2名險情巡視人員。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大汛期地質災害的巡回檢查力度,原則上汛期每月輪回檢查一次,大雨、暴雨過后檢查一次。重點檢查災害監測情況、災害隱患點最新動態及發展趨勢、了解掌握有無新的災害隱患點和危險點出現。對出現地質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將其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予以公告,并在地質災害危險區的邊界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出現險情時,由當地人民政府適時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做好人員、財產的撤離、轉移工作。
6.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在編制和實施城市總體規劃的過程中,要將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作為城市總體規劃必備的組成部分;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必須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編制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時,必須對規劃區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對違反規定,發生地質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按照《國務院關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和政府有關部門正職負責人的責任。
7.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宣傳力度,通過電視、廣播、報紙、圖片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和普及地質災害防治基本知識,增強公眾的地質災害防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監測預報措施
地質災害點的監測,由轄區政府和當地鄉(鎮)、村或廠礦企業負責組織實施。監測任務要落實到人,每次監測應認真做好記錄,并將監測結果報送本市、縣(區)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各級氣象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好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
1.滑坡的監測(1)監測內容:附表1中所列滑坡危險點均應進行群測群防,主要監測坡體裂縫的發展(裂縫相對位移)。
(2)監測方法:在沿主裂縫延伸方向分兩端和中部各設一組監測點,監測點2個一組,分設在裂縫兩側(滑坡母體與預滑體),采用固定標尺(水泥樁),定期測量兩個標尺間的距離,以觀測裂縫的發展(包括裂縫的寬度、垂直變化和長度延伸),以第一次測得數據作為基數,以后定期觀測。
(3)監測時間:一般季節每月監測1次,汛期每5天監測1次,遇降雨要增加監測頻率,每天至少3次。
2.汝箕溝煤礦生活區危巖體的監測該危巖體是較嚴重的災害點,危害較大。經簡易監測,危巖體活動比較明顯,脫離母體的可能性在逐漸增大。雖然危巖體下原來受威脅較大的清真寺已搬遷,但在其東側和南側仍有部分民宅、道路行人受其威脅,應引起有關單位高度重視,進行重點監測。
(三)工程措施
1.滑坡的預防
對于規模較大的滑坡災害隱患,預防應以避讓為主,實施異地搬遷。對于規模較小和受威脅的村民暫時無法搬遷的滑坡災害隱患,應將坡體的裂縫及時填埋、夯實,盡量減少降雨沿坡體裂縫的滲入。汛期要在滑坡體上方的適當位置開挖分水溝或擋水壩,以減少斜坡內其它雨水進入田內,并及時排除危險點田內積水。要認真做好監測工作,根據監測資料預測滑坡的發展和危險程度,當滑坡不可避免時,應及時采取緊急避讓措施,迅速將危險區的村民搬遷撤離。
2.汝箕溝礦生活區北危巖體的治理
應盡早搬遷危巖體可殃及的居民及公共設施,或采取爆破方法削平危巖體。
3,礦區地面塌陷的防治
石炭井礦區、汝箕溝礦區、石嘴山礦區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塌陷區,為了防止降雨、洪水進入塌陷區,可以在塌陷區外圍修造截水旁引溝壩,以扼止洪水對礦井的侵襲。塌陷區內的居民應分期分批地搬遷,以避免塌陷災害隱患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威脅,以利今后塌陷區內生態環境的治理。
附表:
1.滑坡重險點分布及監測責任人一覽表(略);
2.泥石流重險點分布及監測責任人一覽表(略);
3.危巖體分布及監測責任人一覽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