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辦[1984]89號
頒布時間:1984-07-19 00:00:00.000 發文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人民政府:
對超計劃生育的小孩,中央和省一直強調,不要采取不給入戶的辦法。但是,不少地方仍進行種種限制,致使有些超計劃生育的小孩長期不能報入戶口,吃飯及入托、上學等問題都難以解決。為此,我們提出如下意見:
一、認真貫徹中共中央(中發[1984] 7號)文件,切實做好計劃生育政府的宣傳工作,不斷提高干部和群眾實行計劃生育的自覺性。計劃生育、統計、公安等部門要認真執行黨的政策,把計劃生育工作做得合情合理,使之真正得到群眾的擁護。
二、認真執行戶口登記條例,廢除一切不給超計劃生育的小孩入戶的規定。對超計劃生育者,進行教育和處理是必要的。但是,凡出生人口都必須按規定辦理出生登記。對尚未入戶的超計劃生育的小孩,要準予入戶,并限期到戶口登記機關補辦手續。
三、認真執行《統計法》,如實統計人口。對于過去瞞報出生的人口,應在一九八四年人口統計時,如實糾正。今后人口統計時,如再發現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處理。
省公安廳
省統計局
省計劃生育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