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4號
頒布時間:1990-09-20 00:00:00.000 發文單位:淮南市人民政府
第一條 為加強對音像制品銷售、出租和放映的管理,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安徽省罰款和沒收財物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音像制品,是指以盒式錄音錄像帶、磁盤或者以其它物質媒介為載體的各種錄音錄像出版物。
第三條 音像制品的銷售、出租和放映,必須遵守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
第四條 鼓勵銷售、出租和放映反映改革與建設成就,傳播科學文化知識,尊重社會公德,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陶冶高尚情操。有益于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的音像制品。
第五條 市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是全市音像市場的主管部門,其所屬的音像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全市音像制品銷售、出租和放映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條 銷售或出租音像制品,必須報經市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領取經營許可證,并持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音像制品經營者歇業或者變更登記事項,必須按原審批程序辦理注銷或者變更登記手續。外地單位未經批準,不得在本市銷售音像制品。
第七條 申請從事音像制品銷售、出租和放映的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營業條件,網點設置應當符合本市音像市場主管部門的布點規劃。
第八條 集體性質的單位或個人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ㄒ唬┮粝裰破返呐l業務;
?。ǘ┮杂麨槟康牡臄z錄像活動;
?。ㄈ┕_售票放映錄像或進行變相的售票放映活動;
(四)出租、轉租或轉借錄相帶牟利。
第九條 凡在本市銷售、出租和放映的音像制品,必須是經國家批準的出版單位出版發行、并在國內依法享有版權的出版物。嚴禁銷售、出租、放映和復制宣揚淫穢色情、封建迷信、兇殺暴力等格調低下的音像制品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其它非法音像制品。
第十條 出租的錄像帶必須到市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加蓋音像管理審查專用章后,方可出租。
第十一條 下列單位可以從事公開售票放映錄像的活動,但必須具備相應的條件,并經市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公安部門審查批準,由市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發給《錄像放映許可證》、公安部門發給《治安管理合格證》,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經核準后,方可從事公開放映錄像的活動。
?。ㄒ唬┦泄到y的工人文化宮、俱樂部;
(二)市文化系統的文化館(站);
?。ㄈ┦袕V播電視系統的廣播站;
?。ㄋ模╇娪霸杭捌渌涍^批準的單位。
第十二條 從事公開售票放映錄相業務,只允許收取最低成本,嚴禁以盈利為目的的錄像放映活動?! 〉谑龡l 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外,其它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可放映錄像用于教育職工和豐富職工文娛生活,但不得公開售票放映錄像。禁止以單位名義申請,由個人承包或租賃進行公開售票放映錄像的活動。
第十四條 對在本市銷售、出租和放映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查禁的音像制品,市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可會同有關部門采取停售、暫扣和封存措施。被停售、暫扣和封存的音像制品,由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或公安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設立有線電視的單位,須經市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領取有線電視放映許可證后方可播出。播出的節目應符合本辦法第四條、第九條的規定。一律不得放映屬于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禁止放映的錄像節目和內部資料片;不得通過衛星地面接收站的接收設備轉播香港、臺灣和外國的電視節目。
第十六條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責,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音像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 文化、郵政、鐵路、交通、航運等部門應當協助音像市場主管部門進行管理。
第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音像市場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視其情節輕重,分別予以警告,沒收違禁的音像制品、錄像放映設備和非法所得,處以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的罰款,吊銷經營許可證、錄像放映許可證、有線電視放映許可證和治安管理合格證,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例事責任。
(一)違反本辦法第六條規定,不領取經營許可證銷售音像制品或從事音像制品出租業務的;
?。ǘ┻`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
(四)不經批準從事公開售票放映錄像的;
(五)轉借、出租、涂改經營許可證、錄像放映許可證的;
?。┎唤浥鷾蕪氖乱粝裰破放l業務或者超越營業范圍的;
?。ㄆ撸┻`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規定的。
第十九條 對從事公開售票放映錄像的單位,市音像市場主管部門可按其總收入的百分之三收取管理費,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向錄相放映單位收取音像管理費用。收取的管理費應用于全市音像市場的管理工作,同級財政、審計部門監督使用,不準挪作它用。
第二十條 公開放映錄像的票價標準由市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會同物價部門制定并公布實施。
第二十一條 依照本辦法執行罰沒或收繳的一切罰沒和沒收物品的變價款的處理,必須嚴格遵守《安徽省罰款和沒收財物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該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 音像市場主管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必須依法辦事,維護音像制品經營者、放映者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四條 音像市場主管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侵犯經營者、放映者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視其情節和后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音像制品的銷售、出租和放映,適用本辦法。
鳳臺縣音像制品的銷售、出租和放映的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市廣播電視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一九八五年四月十二日發布的《關于加強文化市場管理的通知》中有關音像管理的規定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一九八六年三月三日轉發的《關于加強音像管理工作的補充規定》同時廢止。
淮南市人民政府
199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