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發[1983]78號
頒布時間:1983-09-17 00:00:00.000 發文單位: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
國務院一九八三年七月十三日頒發的《關于科技人員合理流動的若干規定》(國發[1983]111號文件),是確保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重大科技攻關任務的完成,振興經濟,實現四個現代化的重要措施。為適應四化建設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充分發揮現有專業技術干部的作用,確保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重大科技攻關任務的完成,加強開發我省農村、山區的技術力量,加快農村、山區的建設步伐,根據《國務院關于科技人員合理流動的若干規定》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就改進科技干部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若干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適當松動接收專業技術干部審批權限
1、為及時引進我省所需的各類專業技術干部,今后各地、市從外省調進工程師一級的專業技術干部,經地、市人事局審調,不需再經省人事局審批。
2、為保證重點建設項目和重大科技攻關單位所需的技術力量,令后由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大型企業,及省個別重點建設項目的企事業單位(具體單位由省人事局和有關單位另行商定),從省外接收工程師一級的專業技術干部及從省內接收各類專業技術干部,可經本單位組織審批接收.以上兩項調干均需報省人事局備案。
二、實行多種形式的人才交流辦法1、建立招聘制科研、教學、生產、新建擴建等企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經相應的人事部門批準,可以公開張榜在一定范圍內招聘專業技術干部。凡有真才實學在本單位用非所學不能充分發揮專長的專業技術干部,均可應聘,所在單位應予支持放行。經過考試考核后被招聘的專業技術干部,允許破格使用。
招聘專業技術干部工作,要有組織、有計劃、有領導地進行,嚴格控制人才逆向流動。要鼓勵專業技術干部從城市到農村到山區;從人才相對富余的部門和單位到人才比較薄弱的部門和單位;從上層到基層;從全民所有制單位到集體所有制單位。招聘工作審批手續按省委(皖發[1982]89號)文件規定辦理。
2、實行合同借用制因工作需要而—時又無法調配的專業技術干部,如外單位允許,可由雙方組織協商簽訂臺同,定期借用(包括借用人數、時間及有關經濟報酬)。借用人員在借用期間不辦理調動手續,隸屬關系不變.借用外地區人員,借用期超過半年的,每六個月可照顧一次休假,每次十五天。車旅費由借人單位負責報銷。
3、實行輪換制各級政府的人事主管部門,可以有計劃地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到缺乏專業技術人員的地區和企事業單位對口、定點、定期輪流幫助工作。工作期限由支援單位和受援單位共同商定。輪換工作期間,其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仍由原單位負責.受單位按出差標準發給專業技術人員生活補貼,有的也可以給支援單位一定的報酬。輪換在外地區工作時間超過半年的,每六個月照一次休假,每次十五天。車旅費由受援單位負責報銷。到農業第一線工作一年以上的,從到達者日起,增發本人基本工資的百分之十,作為臨時性技術崗位津貼。
4、推行技術承包制專業技術力量比較集中的部門和單位,可以同有關技術部門和單位簽訂合同,進行技術承包。被承包單位可根據承包項目和任務完成情況及收到的經濟效益,給予承包單位一定的報酬.承包單位所得分成部分報酬的分配比例,由承包單位與承包人員共同商量自行確定。專業技術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或業余時間還有余力,經單位批準,可以有組織地到外單位進行技術承包,也可以接受外單位聘請,擔任技術顧問或承擔科研、設計、咨詢等兼職工作。所得報酬,按國家,集體、個人大、 中、小比例分成。
5、地、市人事部門可在有關單位的配合下,試辦人才交流服務公司,協助人事部門具體辦理招聘、借調專業技術干部等工作,促進人才合理流動。
6、專業技術干部經組織同意到外單位進行工作的,其間的工作成績,記入業務考績檔案,并作為對干部考核、使用、晉升、提級的依據之一。
三、采取適當鼓勵措施,鼓勵專業技術人員定向流動1、實行地區技術崗位津貼對目前在金寨、霍山、岳西、潛山、涇縣、寧國、廣德、祁門、黟縣、休寧、太平、歙縣、石臺、績溪、旌德等十五個山區縣(含縣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助理工程師一級職稱(包括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以上的專業技術干部,在原有工資的基礎上,增發本人基本工資的百分之十,作為臨時性技術崗位律貼。在縣城以下(不含縣城),從事農業技術工作的農業科技人員的待遇,仍按省委、省人民政府(皖發[1983]29號)文件規定辦理。
專業技術干部由省轄市調往上述十五個山區縣工作的,除享受當地技術崗位津貼外,帶家屬者,可一次性發給安家費:高級工程師—級每戶四百五十元,工程師一級每戶三百五十元;助理工程師一級每戶二百五十元。費用由用人單位付給。如僅系專業技術干部本人調動,家屬仍留城市的,每年除享受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待遇外,另外照顧休假十五天。調到集體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干部,保留國家干部身份。調資、晉升、離休、退休均按全民待遇享受;獎金、勞保福利同原單位比較,就高不就低;集體單位也可根據他們的業務水平和貢獻大小適當補助技術崗位津貼。
2、適當放寬解決家屬戶口“農轉非”條件對在十五個山區縣(含縣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五年以上的“助工”一級專業技術干部,以及根據工作需要,自愿從省轄市以及省外調到十五個山區縣工作的“助工”一級專業技術干部,可以辦理其家屬農村戶口“農轉非”。以上“農轉非”戶口,應按照省公安廳、糧食廳、人事局(皖人科[1983]23號)文件規定辦理。對按照上述精神解決農村戶口“農轉非”的專業技術干部,要保持長期穩定,八年之內不能調出。
四、加強專業技術干部業務培訓,促進技術提高和知識更新1、對中級以上專業技術干部,必須實行三年給六個月自學、進修或組織到外地參觀考察的制度.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安排。
2、各級業務主管部門要積極采取措施作出規劃,于近三、五年內將本系統的在職專業技術干部分級進行一次業務培訓,并將培訓規劃報省人事局備案。培訓內容應以知識和技術為主。時間不少于三個月。各地應將專業技術干部的業務培訓工作納入到職工教育和干部培訓計劃,作為其一項重要內容。培訓形式,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靈活多樣。
3、除此之外,各地還可采取送出進修的辦法和開展學術報告、學術交流、科技講座、參加科技咨詢等活動,提高專業技術干部的學識和業務水平.必要時,可以有計劃地組織具有一定技術水平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干部出國考察和學習。
安徽省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