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人教[2002]30號
頒布時間:2002-09-24 00:00:00.000 發文單位:天津市人事局
各區縣,各委辦局,各人民團體及有關單位人事(教育)部門:
現將《關于貫徹實施〈天津市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繼續教育條例〉有關問題的規定》印發你們,請認真遵照實施。
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關于貫徹實施〈天津市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繼續教育條例〉有關問題的規定
《天津市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繼續教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02年2月1日起施行,現就貫徹實施《條例》的有關問題規定如下:
一、適用范圍
《條例》第三條中的"在本市企業、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工作的人員"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在職在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由企業、事業單位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二、繼續教育管理部門的職責
(一)市人事局的主要職責:
1、制定與《條例》相配套的政策規定和管理制度,推動《條例》的貫徹執行;
2、擬定全市繼續教育中、長期規劃,并組織實施;
3、指導、協調各區縣、市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開展繼續教育工作;
4、確定通用知識、技能等繼續教育公共科目,制定計劃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實施;
5、推動全市繼續教育基地建設,指導、監督辦學單位開展培訓、教學工作,管理市級以上繼續教育高級研修班;
6、搞好執法隊伍建設,對《條例》的實施情況進行執法檢查;
7、受理因履行培訓協議發生的人事爭議;
8、總結、交流全市繼續教育工作經驗,表彰市級繼續教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二)區縣人事局的主要職責:
1、制定本區縣貫徹執行《條例》的具體辦法并推動實施;
2、制定本區縣繼續教育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3、對《條例》在本區縣的實施情況進行執法檢查;
4、受理管轄范圍內的有關繼續教育申訴事項;
5、總結、交流本區縣繼續教育工作經驗,表彰繼續教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6、統計報送有關統計數據資料。
(三)市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的主要職責:
1、組織、指導、推動本系統、本行業的企業、事業單位貫徹實施《條例》;
2、制定本系統、本行業繼續教育規劃和計劃,并組織實施;
3、編制繼續教育科目指南和教材,確定繼續教育導向性內容,指導本系統、本行業的繼續教育工作;
4、主辦或承辦繼續教育高級研修班,組織開展繼續教育示范活動;
5、受理管轄范圍內的有關繼續教育申訴事項;
6、總結、交流本系統、本行業繼續教育工作經驗,表彰繼續教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7、統計報送有關統計數據資料。
三、企業、事業單位在繼續教育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條例》及相關政策規定,依法開展繼續教育工作;
2、制定本單位繼續教育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3、建立繼續教育考核、獎懲、經費管理等規章制度,做好本單位繼續教育管理工作;
4、組織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提供必須的經費及其他條件;
5、統計報送有關統計數據資料。
四、繼續教育的形式
《條例》第九條中的"有計劃、有考核的自學活動",可采取以下形式進行:
1、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在每年年底前提出下一年度的自學計劃(自學計劃包括研修課題、自學書目、參考資料、時間安排、考核方式等內容),經單位批準后實施。自學任務完成后,經單位考核合格的在繼續教育證書上進行登記。
2、企業、事業單位在制定繼續教育年度計劃時,根據需要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提出自學計劃內容要求,下達自學任務書。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完成自學任務后,按規定進行考核、登記。
五、繼續教育時間
符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國科發火字[2000]324號)規定,經市科委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具體產品項目按照國家科學技術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共同編制公布的《中國高新技術產品目錄》執行),其每年接受繼續教育的時間應不少于18天。
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應按日計算。到外地接受繼續教育的,應扣除旅途時間。
六、繼續教育經費 《條例》第十二條中的"繼續教育所需經費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標準,其費用從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其國家規定標準為,職工培訓教育經費應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從業人員技術素質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開支。
七、有關爭議處理
企業、事業單位與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因履行按照《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簽訂的協議發生爭議的,企業單位的當事人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市屬事業單位的當事人可以向市人事局申請人事爭議仲裁,區、縣所屬事業單位的當事人可以向所在區、縣人事局申請人事爭議仲裁。
八、表彰和獎勵
市人事局一般每三年組織一次表彰活動,表彰市級繼續教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區縣、市行業主管部門和市行業組織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開展表彰活動。
天津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