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經貿函[2006]934號
頒布時間:2006-09-21 08:58:57.000 發文單位:廣東省經濟貿易貿員會
省國家稅務局:
為了加強二手車流通管理,規范二手車經營行為,加強二手車交易稅收征管,國家商務部、公安部、工商總局、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5年第2號,以下簡稱《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統一二手車銷售發票式樣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5]693號,以下簡稱《通知》)。《辦法》和《通知》下發后,對加強二手車流通管理和稅收征管起到積極作用。 現將《辦法》要求進行登記備案的二手車交易市場(中心)名單(第一批共54家)提供給你局,今后我委將定期向你局提供符合《辦法》規定的二手車交易市場(中心)名單。
附件:廣東省二手車交易市場(中心)一覽表(第一批)略
廣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
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