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1984-03-24 00:00:00.000 發文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一、總則
為適應當前紡織品買方市場出現的新形勢,密切工商關系,疏通和擴大流通渠道,開拓市場,開創我省紡織品的產銷新局面,提高經濟效益,更好地為滿足城鄉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生活需要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根據省政府關于工商聯合的指示精神,通過總結以往的經驗教訓,經雙方協商,在有利生產、經營和工商平等互利、互相支持的基礎上,決定對紡織品實行工商松散聯合經營。
二、組織形式
1、省聯合領導小組由省紡織工業總公司副經理賈慶昌、計劃處周玉輝、經銷公司劉希增和省商業廳副廳長沈濟群、計劃處劉文斗、紡織品公司于升先六人組成,賈慶昌同志為組長,沈濟群同志為副組長、根據工作需要,由工、商雙方抽調配備四至五人,組成辦事機構,處理日常工作。辦公地址設在省紡織品公司。
省聯合領導小組是由商業廳、紡織工業總公司黨組授權的權力和協調機構,全面負責聯合工作(重大方針政策性問題除外),具體負責省直屬紡織工商企業有關產銷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處理產銷矛盾;組織市場情況的調查研究;制定規劃;貫徹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具體措施,領導小組決定的問題,下屬工、商企業必須認真按照執行。因違反決定造成經濟損失,要追究責任。
聯合領導小組每季末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檢查本季工作開展情況,安排部署下季工作計劃;研究分析產銷形勢;制定生產、經營決策等。另外,隨時研究基層企業提出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聯合辦公室每月召開一次產銷計劃調度會,負責督促和檢查落實聯合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并向領導小組提出報告。
2、省直屬廠與省直屬二級站的聯合,一般不再成立組織機構,兩者之間以聯合購銷協議結合起來。有條件的地區(如邯鄲),省直屬廠與二級站亦可成立協調小組,其業務由省聯合領導小組指導。
3、各地、市工商聯合機構,由當地商業二級站(公司)與工業公司(局)或企業參照上述原則,提出聯合方案,報當地政府批準執行。
三、聯合范圍
1、省紡織工業直屬廠,要按照省下達的指令性計劃和銜接的計劃、合同,將所有內銷產品及納入計劃的轉為內銷的外貿產品,交由省屬批發機構統一收購和銷售;計劃外產品、超產產品、未列入計劃的外轉內產品、試制的新產品,以及商業不收購的部分產品,生產企業可以自行銷售,銷售價格應視其對象,按物價條例規定執行。對于省下達指導性計劃的內銷產品,原則上亦按上述精神執行。紡織工業內部調撥、軍工、外貿產品,仍按原規定辦理。
2、省直屬廠和直屬二級站現有庫存產品和商品,由工、商組織聯合推銷。
3、各地市企業產品聯合經營的范圍,可參照上述精神,由二級站(公司)與地市工業公司(局)具體商定。
四、聯合方式
1、聯合定產,搞好產品開發。
加強產銷計劃銜接。根據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原則,年計劃按省計委下達的指標,工商作為指令性計劃,堅決銜接落實。在年計劃的指導下,按季、分月通過計劃平衡會、產銷調度會等各種形式,具體銜接落實品種、規格、花色的產銷計劃,強調計劃的嚴肅性。工業按計劃安排生產,商業按計劃組織收購。為使產品適銷對路,工業應按照商業提供的信息,在可能的情況下給予大力支持,做到貨暢其流,避免積壓。
工商每年要聯合召開四次紡織針織品選樣定產和簽約供應會議。由工商共同準備,一起擺樣品,一起平衡貨源,一致對外,成交統一通過商業渠道。對顧客要講信譽,守合同,保質保量。
工商協同,密切配合,開發新產品,打開銷路。工業重點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研制試產、技術鑒定等方面發揮優勢;商業重點在提供商品信息、標樣、作價、收購、試銷、搜集消費者意見等方面發揮作用。
建立資料互換制度。產供銷資料、調研資料、工作簡報等,工商雙方要互換互閱,及時溝通產銷情況。
2、聯合推銷,搞好市場開拓。
在搞活經濟的方針指導下,工商雙方要聯合舉辦補貨會和各種類型的推銷會,并在省內選擇銷售量比較大、守信譽、經營能力較強的三級批發單位和大型商店,做為銷售聯系點、簽訂供、銷合同,使其成為開拓市場的可靠基地。
工商聯合建立推銷隊伍,組織紡織品下鄉,到省內外訪問用戶,邊訪銷,邊進行市場調研,在共同推銷中密切工商關系,促進生產的發展。
從有利于生產和經營,維護消費者利益出發,工商都要嚴格執行國家的物價政策。市場零售價格不得隨意變動。對工商之間的出廠、收購價格,根據產品的暢銷、滯銷、質量優劣情況,可以上下浮動、商業在推銷滯銷產品時,要給進貨單位適當優惠,以調動其推銷商品的積極性。
出口轉內銷的副次品,商業收購時,從實際出發,分別不同情況,妥善處理,如內外銷交叉品種執行同價;內外銷不交叉又不適合內銷的品種,由工商雙方協商,制訂可銷價,據以收購。
3、聯合調研,搞好市場預測。
工商分別建立調研機構,配備人員。工業以產品品種為主,提供產品的花色品種、產量、質量等方面的科技情報;商業以市場調查為主。提供市場動態、購買投向、供求情況、價格水平等商情資料。雙方要密切配合,加強調研工作。
工商不定期的聯合舉辦新產品調研展覽,工業部門籌辦樣品,負責展出,商業部門組織各界人員參觀,共同搜集意見,改進生產。
4、聯合采取保護性政策。
為理順流通渠道,體現計劃經濟為主的原則對省內能保證供應的純棉白布、色布、花布、色織布、帆布、純棉針織品等,凡不屬于計劃調入的和北京、天津計劃跨供的,未經省聯合領導小組同意而盲目采購,銀行拒付貨款。此項規定亦適用于工業用布和服裝加工業的面料用布。
五、工商利潤考核
在試行聯合經營的過程中,省屬工、商企業的各項財務指標暫單獨核算,各記盈虧。當前,純棉布產銷計劃不平衡,產大于銷,除國家規定儲備外,尚有相當剩余部分。此部分需要省內儲備時,經省政府批準;需要處理時,應給予聯合領導小組一定的削價處理權限,削價損失由企業列入經營損益,如發生虧損,經批準后予以彌補。
六、附則
1、本協議自省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停止或廢除協議。
2、工商雙方原來與有關業務往來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等,繼續執行。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工商雙方協商解決。
198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