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京黨商貿字第28號
頒布時間:1986-11-03 00:00:00.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委商貿工作部 市商委 市財政局
為了具體落實中共北京市委商貿工作部、北京市人民政府財貿辦公室(現商委會)制訂的《關于北京市商貿系統優質服務獎勵基金的管理和評選獎勵暫行辦法》,特制訂《實施細則》如下:
一、關于商業、服務業職工人數的計算。按一商、二商、飲食服務總公司、糧食、供銷社、石油六個系統統計:全系統總人數,其中(一)市局、總公司、社直屬企業人數;(二)六個系統所屬區、縣企業人數;(包括崇文、順義試點區縣在內)另把商辦工業企業人數,從各統計數字中單列出來,送市改進服務工作辦公室匯總并報有關領導審核后確定撥提優質服務獎勵基金的數額。
二、關于基金的撥提。按市政府規定的“市級按全市商業、服務業職工人數每年每人二元”和“區、縣、局級按所屬商業、服務業職工人數每年每人三元”,共計每年每人五元的優服基金,具體撥提方法是:(一)市直屬商業、服務業,按職工人數每年每人五元的優質服務獎勵基金,其中由市財政撥給市改服辦二元,撥給有關局、社、總公司五角;由市屬企業從留利中的后備基金支付二元五角,上交其主管局、社、總公司。(二)區、縣按六個系統所屬商業、服務業職工人數每年每人五元的優質服務獎勵基金,其中一元由市財政撥給市改服辦;一元五角由區、縣財政撥付給本區、縣財貿部、辦優質服務獎勵基金具體管理部門;區、縣屬企業從留利中的后備基金支付二元五角,一元上交市改服辦,一元五角上交本區、縣財貿部、辦優質服務獎勵基金的具體管理部門。
三、關于基金的具體管理部門:市屬六個局、社、總公司,都要確定出優質服務獎勵基金的具體管理部門(處、室),并向市財政局和市改服辦備案;區、縣財貿部、辦的優質服務獎勵基金的具體管理部門,要向所在區、縣財政局和市改服辦備案,以便溝通優質服務獎勵基金的往來渠道及加強這項資金的管理。
四、關于職工人數的統計和基金的建立時間:從今年起建立優質服務獎勵基金,以六月底的職工人數為準;以后每年這項基金的提取和撥款均以該年六月底的人數為準計算。
五、這項優質服務獎勵基金,要專款專用,年終由市(局)、區(縣)優質服務獎勵基金管理部門,向市、區、縣財政部門編報決算。
198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