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1986-04-29 00:00:00.000 發文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發展鄉鎮企業是振興農村經濟的必由之路,是農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徑,要“積極扶持,合理規劃,正確引導,加強管理”,促使鄉鎮企業持續、穩定、協調發展。針對當前出現的問題,制定如下暫行管理辦法。
尊重鄉鎮企業的自主權
1、鄉鎮企業包括鄉(鎮)辦、村辦、部分農民聯辦、其它形式合作辦的企業和個體企業。要保證鄉鎮企業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任何組織和個人不許用任何手段,侵占鄉鎮企業的財產,改變企業的所有制性質。
2、保證鄉鎮企業有充分的生產經營自主權。鄉鎮企業有權選擇靈活多樣的經營方式,安排本企業的產、供、銷、運活動;有權支配自有資金;有權在國家允許的范圍內,自行確定本企業產品價格;有權錄用、聘請、辭退企業職工,確定工資形式、標準和獎懲辦法;有權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優質產品評比和行業協會活動;有權在國家經貿政策允許范圍內利用外資,引進技術,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使用留給企業的外匯分成;有權依法將自己的發明創造、科研和技術革新成果,申請專利或依法在國內外有償轉讓;有權拒絕一切非法攤派、收費、罰款;有權跨地區、跨待業進行各種形式的經濟技術協作或聯合。
3、鄉鎮企業要依法繳納稅金和按國務院統一規定上交費用;保證產品質量,不得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坑害消費者;合理利用資源,保護生態平衡,防治環境污染。
完善經營承包責任制
4、鄉(鎮)、村辦的集體企業,應本著權、責、利相結合,國家、集體、職工個人利益相統一,勞動所得同勞動成果相聯系的原則,進一步完善經營承包責任制。選擇什么承包形式,要有利于調動職工積極性,增強企業的活力,不斷擴大再生產,發展壯大合作經濟。一般以實行職工集體承包,廠長(經理)負責制為宜;宜于分散經營的可承包或租賃給個人。對機構、設備、房屋、車輛要建立使用責任制,不得拚設備進行掠奪式生產。
承包內容應包括生產、質量、物耗、費用、固定資產完好率、利潤、利潤分配以及承包者的自主權、獎懲辦法等。把經濟責任落實到各個部門、車間、班組、個人。承包期限不宜過短,可由承包雙方根據企業不同情況自行商定。
承包者有權指揮生產經營,調整生產規模和產品結構,車間和職能部門的負責人。承包者的利益應受到保護,任何部門不得未經協商隨便變更利潤分配比例,嚴格按承包合同兌現。
5、建立承包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企業的承包合同要分別在鄉政府和村合作經濟組織指導下簽定,都要經國家鑒證機關或公證機關鑒證或公證。承包合同自生效之日起,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嚴格執行。無論那種承包形式,都不允許仗權壓低承包基數,侵害群眾利益。
加強企業基礎管理
6、較大型的企業要逐步建立健全計劃、生產、勞動、質量、技術、設備、物資、銷售、財務等管理制度,正確進行生產經營預測和決策,合理組織人力、物力、財力,提高勞動生產率,實行經濟核算,以最小的消耗取得最大的經濟效益。
中型企業要著重加強勞動、產量、質量和財務管理,做到勞動組織合理,崗位責任明確,提高優質產品率,加強核算,降低成本,增加效益。
小型企業,要著重加強計量檢測、定員定額、原始記錄、簡單的規章制度、班組建設等基礎工作,力求減少浪費,增加收入。
提高職工素質
7、企業招工要根據工種要求進行考核,摘優錄用,實行合同制。所有企業都要重視智力投資,每年從企業利潤中拿出一部分資金,辦職工技術學校、職工夜校、訓練班,有計劃地進行文化和技術教育。對有培養前途的職工,可選送到專業院校或科研單位、城市廠礦企業學習。對企業中的技術人員、財會人員的技術職稱評定,要由鄉鎮企業局會同科委等有關部門,參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考核評定,對達到標準的,要及時頒發職稱證書,實行聘任制。有關部門每年可向鄉鎮企業分配一定比例的大、中專畢業生。
各級鄉鎮企業管理部門要緊密結合各有關行業管理部門,對企業管理人員,分期分批輪訓,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努力提高產品質量
8、鄉(鎮)、村企業必須建立健全技術、質量管理制度。生產的產品,凡有國標、部標的,要按標準組織生產;沒有標準的,應參照同行業優質產品標準或協作廠的規定標準,制定本企業的產品標準,使產品逐步進入標準化、系列化、通用化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行專職檢驗和工人自檢、互檢相結合的“三檢制”,不準弄虛作假,以次充好,偽造商標、假冒名牌。
9、企業要建立技術檔案,及時收集技術信息,不斷引進新技術,搞好產品的升級換代,爭創名、特、優產品。傳統的產品要保持傳統的特色或風味,并不斷改進工藝,提高市場競爭力。
10、企業要有計劃地進行技術改造,不斷更新設備、改革工藝。逐步實行設備“三級保養”(日常維修保養、一級保養、二級保養)。工人必須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以保證設備的完好運轉。
搞好財務管理和利潤分配
11、鄉(鎮)、村集體企業必須設置合格的財會人員。要按照《會計法》的有關規定建立會計制度,逐步建立總分類帳、現金和銀行日記帳、固定資產明細帳、原材料明細帳、半產品明細帳、成品明細帳,全面真實地反映企業的經營狀況。
12、企業財務要實行民主管理。企業的經營決策、年終決預及利潤分配等,都要經職工代表會議決定,并按規定報送有關部門。
13、企業的流動資金,只能用于購買原材料、儲備半成品、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生產性費用開支,不準它用。企業要千方百計縮短生產周期,搞好產品銷售,減少或杜絕積壓,及時結算往來貸款。加強現金和銀行帳戶的管理,嚴禁私人借款和外借帳戶。
14、企業要參照國務院新頒發的《折舊條例》規定,分類計算提取折舊費。
鄉村集體企業,要參照國營成本核算制度,分別不同行業,逐步執行成本核算規范。
15、企業職工的工資要執行按勞分配的原則,具體辦法可由企業自定。非生產人員的工資,可實行與崗位責任制持鉤的浮動工資制;生產人員,可執行計件工資制或基本工資加獎勵。為解決職工老有所養問題,企業可提取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基金,留作企業專款專用。
16、集體企業在依照稅法繳納所得稅前,可提出百分之十作為社會性補助開支。任何部門不得隨意向企業攤派不合理費用,增加企業負擔。
要兼顧集體、企業和個人利益,正確處理積累和消費的關系,增強企業后勁,不得分光吃凈。鄉村集體企業的純利潤,一般可按以下比例分配:上交鄉村10-20%左右,用于職工資金公共福利事業15-20%,企業積累用于擴大再生產60-75%左右。具體比例和鄉村所得部分如何使用,各縣可根據實際情況自定。簽定承包合同要體現縣定的分配原則。
農民聯營合作企業和個體企業
17、農民聯營合作企業和個體企業,國家都要保護他們的正當生產經營活動不受侵犯。這些企業必須建帳記帳,建立生產經營原始記錄和統計報表制度。如實申報業務活動情況和盈利狀況,接受鄉鎮企業、稅務、工商等行政部門的監督;要遵紀守法,誠實經營,照章納稅,勤勞致富。
18、股份聯營企業,應實行股東民主管理,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股東較多的可建立董事會,一切重大事項要通過董事會決策。必須堅持平等互利、入股退股自愿的原則。要履行合同或契約手續,建立股份底帳。
19、各個部門要積極為農民聯營合作企業和個體企業進行產前、產中、產后服務,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困難,進行科學技術、經營管理、勞動安全等各方面的知識教育,提高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在自愿互利的基礎上引導向合作經濟發展。
加強企業的橫向聯合
20、鄉鎮企業要廣泛開展橫向聯合,包括城鄉聯合、生產領域的聯合、生產與科研之間的聯合、生產與流通之間的聯合,以及流通領域里的聯合等等。堅持自愿互利原則,通過各種生產要素的流動和組合,組織專業化、社會化的生產群體,形成多形式、多成份聯營合作企業,以不斷提高鄉鎮企業的經濟效益。
健全管理服務體系
21、省、地(市)縣、鄉都要建立高效能的鄉鎮企業管理、協調、服務體系,負責調查研究,制訂規劃,協調關系,檢查指導,提供各種服務。
22、各級計劃、物資、財政、銀行和工業、外貿部門,對鄉鎮企業要列上戶頭,積極扶持,加強具體指導。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于歸口鄉鎮企業部門管理的中小農具、建材、加工的農副產品、建筑等行業的規定,國家和地方用于以上行業的資金、物資由鄉鎮企業管理部門管理和分配。
23、各級人民政論有關行業行政管理部門應制訂行業發展規劃和發展方針,研究行業內重大經濟技術政策,組織信息交流、技術開發和人才培訓等,為發展鄉鎮企業服務。各地各部門都不得借口行業管理進行平調和改變企業的所有制性質和隸屬關系。
各縣(市)和企業可根據本管理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198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