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政辦發[2005]12號
頒布時間:2005-01-20 00:00:00.000 發文單位: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縣(區)人民政府,拉薩市食品藥品放心工程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根據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對火鍋、油炸食品店等餐飲業食用油使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的緊急通知》(藏政辦發〔2005〕4號)要求,拉薩市食品藥品放心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制定了拉薩市開展火鍋、油炸食品店等餐飲業食用油使用狀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00五年一月二十日
拉薩市開展火鍋、油炸食品店等餐飲業食用油使用狀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
根據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對火鍋、油炸食品店等餐飲業食用油使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的緊急通知》(藏政辦發明電[2005]4號)精神,同時 ,經拉薩市食品藥品放心工程領導小組調查發現,冬季節日期間火鍋深受市民喜愛,為確保市民節日期間飲食安全,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權益,進一步加大三大節日期間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把對火鍋、油炸食品店等餐飲業食用油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作為三大節日期間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進行安排。
二、工作措施市(縣、區)食品藥品放心工程領導小組要組織力量對本地區所有火鍋、油炸食品店等餐飲業食用油的使用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和集中檢查,努力消除非健康用油對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帶來的危害。
工商部門要加強食品流通市場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嚴格經營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食用油,凈化食品流通市場;環保部門要加強對火鍋店的泔水油回收及加工的管理,取締泔水油加工“黑作坊”,嚴防廢棄油脂加工后重新流入餐飲業;衛生部門要重點加強對火鍋、油炸食品店等餐飲業食用油的監督檢查及抽檢,把好原料采購關,嚴禁餐飲業采購、貯存、使用來歷不明以及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加大對食品加工環節的衛生監管,堅決取締無證照經營行為;藥監部門要對火鍋、油炸食品店等餐飲業食用油的檢查情況進行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查處重大事故,并負責將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匯總以書面形式于2005年2月5日前報送自治區食品藥品放心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
新聞媒體要加大對本次監督檢查進行跟蹤報道,對坑害老百姓的違法行為要堅決予以曝光,公布食用油檢測結果,提高群眾的知曉率。同時也要正面宣傳我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提高群眾消費安全感。
三、工作要求各縣(區)、各部門在此次對火鍋、油炸食品店等餐飲業食用油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中要做到檢查一處,鞏固一處,舉一反三,不走過場,確保取得實效。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進行查處。對一些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案件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各縣(區)、各部門將各自開展的對火鍋、油炸食品店等餐飲業食用油監督檢查工作情況及時報送拉薩市食品藥品放心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或傳真:0891—6337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