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1992-05-23 00:00:00.000 發文單位: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根據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改革開放步伐加速經濟發展若干問題的通知》的要求,為了加快全省縣及縣以下農業經濟技術部門轉為經濟實體,特提出如下試行辦法:
一、加快農業經濟技術部門轉為經濟實體,推動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1.縣及縣以下農業經濟技術部門,包括縣農業、畜牧、水產、林業、水利、氣象、農機等局(站)及其直屬站、場、所、鄉農技推廣、經營管理、畜牧獸醫、林業、水利、農機等站。
2.農業經濟實體的宗旨是,立足服務辦實體,辦好實體促服務,搞好服務促發展,強化服務功能,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業經濟技術部門,要利用自身的人才、技術、設施和信息優勢,幫助農村發展商品生產,引導農民走向市場;要通過轉變機制和拓寬職能,壯大經濟實力,建立自我積累、自我發展機制。
3.興辦經濟實體應遵循的原則:一是服務的原則。實體要為農民增收致富和農業、農村經濟的發展服務。服務中,可以收取合理費用,但不得亂收費,增加農民的負擔。二是市場導向的原則。要圍繞市場需求和當地優勢,為農民發展商品生產服務;大力發展高附加值的產業,使經濟實體盡快發展壯大。三是一業為主,多種經營的原則。在抓好本業的同時,應根據當地的資源優勢和經濟發展的需要,開展多種經營。四是既有競爭又有合作的原則,不搞地域、行業壟斷,通過公平競爭提高服務質量,擴大服務領域。特別要提倡行業、部門間聯合,多種服務功能配套,
開展綜合的、系列化的服務和經營。五是自力更生的原則。要立足現有基礎,量力而行,艱苦創業,走自我發展的道路。
二、加快經濟實體建設,強化服務功能
4.農業經濟技術部門要在“轉型”上下功夫。農業經濟實體要以技術為手段,基地為依托,生產經營名特優產品為突破口,使服務、生產、經營活動由單項到多項,由低層次到高層次,由小規模到大規模逐步發展。
5.發展多種類型的經濟實體。一是技術服務型。開展以產中技術培訓、技術指導、技術承包為主要內容的有償服務;二是技貿結合型。把技術推廣與物資供應結合起來,圍繞技術推廣的需要經營生產資料;三是產后經營服務型。利用當地農、林、牧、水等業產品資源,發揮自身技術、設備、場地等優勢,圍繞加工、儲運和銷售等環節,開展經營服務;四是工業型。根據生產和市場需要,圍繞農村產前產后服務,興辦農林牧水產品加工廠和各類農用物資生產工廠。
6.農業經濟實體可以主辦、領辦、參辦扶貧、農業綜合開發農田基本建設、草畜業基地建設、林業基地建設、各類商品基地建設和國際援助(貸款)項目,并鼓勵職工興辦實體、承包經濟實體。
7.農業經濟實體可以突破地域和行業界線,興辦一、二、三產業。鼓勵經濟技術實體本身或與鄉鎮企業、供銷社、商業部門聯合,興辦以某一產品的加工企業為龍頭,從種苗供應、技術指導到產品加工、運銷的農工商一條龍服務、生產和銷售。
8.支持和鼓勵農業經濟技術實體參與流通。可以單獨或與鄉鎮企業、供銷社、商業部門聯合,興辦農產品供銷公司,建立零售、批發或現貨、期貨市場。
9.農業經濟實體,對干部實行聘任制,并逐步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
三、實行優惠政策,促進經濟技術實體健康發展
10.經同級政府決定,在一定時期內,經濟實體原來的行政、事業性質和上下管理渠道不變,可實行“一套人員、兩塊牌子”,農業經濟技術部門轉為經濟實體的過渡期間,原財政包干經費和事業費不變,以后視情況逐步減少,直至自收自支。對有條件而不積極開展經營服務的單位,財政不增加其事業費,不解決其經費困難。農業經濟技術部門轉為經濟實體后,職工正常的晉級、調資和技術職務評聘不變。
11.注冊上給予照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農業經濟技術實體的注冊資金可適當降低,經營范圍放寬,除國家規定不準經營的產品和項目外,都可以經營,優先予以注冊登記和發照,切實維護其合法經營。
12.資金上給予扶持。采取財政拿一點、銀行貸一點、單位擠一點、自己籌一點的辦法,多方籌集資金。各級財政要調整支農資金使用結構,劃出一定比例,作為建設經濟實體的啟動資金,有償滾動使用。農業銀行要建立農業經濟實體專項貸款,按農業生產性貸款的利率執行,貸款的擔保可按扶貧資金的擔保辦法辦理。允許農業部門調整一部分事業費,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劃定一部分專項貸款,用于經濟實體的生產經營活動。農業經濟實體還可以采取職工集資入股、引進外資、經批準發行不上市股票等辦法籌集資金。
農業經濟實體可以根據立項項目的性質,在本縣申請使用扶貧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財政信用資金、民族補助費、支邊貸款等。自有資金的比重,可適當降低。
13.稅收上給予優惠。在過渡期間,按規定報批后,可對經濟實體實行稅前還貸,并執行民族地區興辦鄉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交納稅費確有困難的,經過批準可以減免。
14.放寬收入分配政策。在兼顧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的前提下,經濟技術實體的純收入,按30-40%建立發展基金,10%建立風險基金,50-60%建立職工福利獎勵基金的比例進行分配。改革經濟實體內部工資分配制度,真正實行按勞分配,重獎有功人員。
15.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以任何借口,采取任何方式平調經濟實體的財產,也不得隨意改變其隸屬關系。
四、加強領導,抓好落實
16.縣及縣以下農業經濟技術部門轉為經濟實體,是深化機構改革的重要措施,是商品經濟條件下社會化服務發展的必然趨勢,對于增強其自身發展能力,強化服務手段,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服務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政府加強領導,進一步解放思想,解除顧慮,真正放開手腳,把這項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17.各地、州、市要積極進行試點,取得經驗,逐步推廣,爭取在五年左右,完成全省縣及縣以下農業經濟技術部門轉為經濟實體的過渡。
18.各地可根據本試行辦法,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199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