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政發[2005]8號
頒布時間:2005-01-18 00:00:00.000 發文單位: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人民政府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單位:
2005年是自治區人民政府成立40周年大慶年,加之春節、藏歷年即將到來,為使全市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喜慶的節日,市政府決定,開展市容市貌綜合整治,并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指導思想為確保“講文明、樹新風、迎大慶”集中整治市容市貌活動取得成效,以良好的市容環境迎接節日,各相關單位要根據各自工作職責,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區黨委六屆六次全委(擴大)會議和市委六屆三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為本思想,積極開展富有成效的工作,營造一個祥和、愉快的節日氛圍。
二、整治內容和主要路段
(一)整治內容一是解決影響環境衛生,亂倒污水、垃圾、隨地大小便問題;二是解決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占道經營、亂擺攤設點、越門占道經營問題;三是解決戶外廣告不規范、店鋪招牌零亂及城市“牛皮癬”非法廣告問題。同時要狠抓各單位、安居園、社區、中干渠和偏僻路段的垃圾問題。
(二)整治主要路段春節、藏歷年前主要整治北京路、江蘇路、江蘇東路、林廓路、奪底路、德吉路、宇拓路、林聚路、康昂路、朵森格路、娘熱路、色拉路等市中心路段和區域的臟亂差、占道情況和城市“牛皮癬”。春節、藏歷年后,在鞏固節前整治成果基礎上,逐步輻射到其他路段,重點對當熱路、扎基路、藏熱路、民族路、魯定路、和平路及其小街內巷進行環境衛生、占道情況、城市“牛皮癬”和市區內的不規范戶外廣告、門牌匾、衛生死角等影響市容市貌現象進行整治。
三、整治步驟和工作任務
(一)實施步驟為確保整治實效,這次集中整治活動分為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即日至春節、藏歷年之前,以宣傳動員、自查自糾、整治督促為主要內容,采取點、面結合的方法,突出集中整治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1、由市工商局、商務局于2005年1月底前,首先對流動商販和占道經營者的經營場所劃定出具體位置,由市執法局進行規范,并加大清理處罰力度,做到堵與疏相結合,徹底取締違法占道經營、無照商販等影響市容市貌的行為。
2、由市公安局、市建設、市國土資源規劃局、執法局于2005年2月初劃定出各街道、路段、廣場及旅游景區的機動車輛停放位置,并進行規范、引導,加強監管。
3、由市建設局、公安局、執法局、城關區政府在2005年2月初在繁華地段和各路段人行道上劃定出具體的非機動車輛(自行車、三輪車)等停放位置,并進行規范、引導,加強監管。
4、由市公安局、交通局負責于2005年1月31日前對中巴車亂停亂放行為進行整治,杜絕中巴車亂停亂放。
5、由執法局、衛生局、環保局對各類亂倒垃圾、污水、白色垃圾等行為和隨地亂撒現象加大處罰力度;同時要求各沿街出租商品房單位加強管理,實行“門前三包”責任制。若各單位的商品房管理沒有按照門前三包要求進行落實的,執法局將對各商戶和單位進行雙重處罰。
6、由城關區人民政府負責劃定明確各社區、居委會衛生責任區。于2005年1月底前動員和部署各社區、居委會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工作清除衛生死角。
7、由建設局、城關區人民政府負責對轄區內的各街道公廁規范管理,加大清掃保潔。
8、兩級環衛部門要加大責任區內對各街道和地段垃圾的清掃力度,及時清運垃圾,保持街面干凈。
9、由市建設局負責于2005年1月底前對丟失、損壞、污垢的城市公共設施進行設置、維護和除垢;對各類橫幅、沿街懸掛品全面清理。由市執法局對亂掛的要堅決取締和禁止,確保城市設施的完善、整潔。
10、由市公安局、市執法局、建設局和城關區負責對沿街構筑物上涂寫的不同電話號碼進行登記,提供給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等部門,采取措施,停機處理。
11、由市愛衛會牽頭,組織駐市各廳(局)、委、辦、中直、市直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駐軍及個體工商戶、居委會、村委會、全市各大、中型公共場所經營單位、集體、個體醫療機構候診室(廳)、候車廳、學校和幼兒園等場所內部和周邊開展衛生大掃除,清除臟亂衛生死角,清理雜亂物品,清洗小廣告和公共設施,最大限度地凈化、美化居住環境。
12、由市文明辦牽頭負責宣傳工作。加大愛護環境、文明經商的宣傳。向市民宣傳不亂扔果皮、廢棄物,不穿越草坪,自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和環境秩序。使商戶作到服務熱情、規范、文明,努力營造優美、文明的城市環境。
13、市財政局負責整治工作所需資金保障。
14、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負責節日期間煙花爆竹經營商戶的安全檢查及其它相關安全生產工作。
15、由市民政局負責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
16、整治辦公室根據以上工作任務,確定一個街道作為整治示范街進行整治,再全面推廣。
第二階段:春節、藏歷年之后,利用一個月時間,各相關單位要加大對節前整治工作的鞏固力度,防止反彈。同時根據市委六屆三次全委(擴大)會議上,羅布頓珠市長提出的要切實治理亂占、亂建、亂停、亂倒、亂撒、亂掛、亂噪、亂砍、亂采、亂挖等影響市容市貌存在突出的“十亂”現象。把節前沒有整治到的內容,進行整治,保持干凈整潔的市容市貌迎接自治區40大慶的到來。
1、由市建設局、市國土資源規劃局、工商局對市區內的殘缺不全、破舊不堪、不規范的戶外廣告、店招牌、燈箱廣告等,根據不同街道建筑物的總體結構,制定不同的色調要求、大小尺寸和規格標準,并開展專項整治;市編繹局對廣告牌、招牌的藏文文字進行規范,使廣告牌的設置合理、規范;執法局進行規范、引導,加強監管。
2、由公安局、建設局、國土資源規劃局劃定出當熱路、扎基路、藏熱路、民族路、魯定路、和平路等街道的機動車輛停放位置,執法局進行規范、引導,加強監管。
3、由市建設局、公安局、執法局、城關區政府在當熱路、扎基路、藏熱路、民族路、魯定路、和平路等路段人行道上劃定出具體的非機動車輛(自行車、三輪車)等停放位置,并進行規范、引導,加強監管。
4、由執法局、國土資源規劃局、城關區人民政府負責,對市區內沿街房屋的亂搭亂建等影響市容市貌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5、由執法局、城關區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建設局,共同對亂噪、亂砍、亂挖行為進行整治。
6、兩級環衛部門和城關區人民政府各社區、居委會要加大對各街道及周邊環境衛生的保潔、清掃力度,將每一條街道的衛生保潔工作責任到人,實現垃圾日產日銷、全天保潔,不留衛生死角。
7、由市民政局加強和鞏固對流浪乞討人員的管理。
四、具體要求這次整治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范圍廣,要求各相關單位在整治工作中,必須做到: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2005年是自治區成立40周年大慶年,為了全力打造拉薩優秀旅游城市、歷史文化名城的新形象,各相關單位在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下,要高度重視這次整治,加強領導,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并按照要求及時完成各項任務的分解落實,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治任務,保證城市環境整潔優美、秩序井然有序。
(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建立嚴格的責任制,各相關單位要按照工作任務的要求,結合本部門實際,明確任務,責任到人,對影響市容市貌的問題,要有切合實際的解決措施,把這項工作落到實處。行政執法部門要組織執法檢查,加強巡查,及時查處并制止各類違法現象,加強監管。
(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相關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共同作好節日前后的整治工作。凡涉及兩個以上單位共同整治的任務,各牽頭單位要主動聯系,制定工作銜接、配合的具體措施,全力搞好整治工作,使工作不出現空擋,確保以整潔、優美、衛生、有序的環境秩序迎接節日。
(四)重視舉報,加強監督整治期間,城市市容市貌方面由于臟亂差原因,歡迎群眾舉報和輿論監督,凡是被群眾舉報、被新聞媒體曝光的問題,有關部門要及時到現場進行解決,保證整治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
(五)全力以赴、確保實效各成員單位要顧全大局,按照整治要求,組織到位、措施到位、人員到位,全力以赴,加大整治力度,保證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五、組織領導為保證這次整治工作有組織、有領導,市政府將成立整治領導小組,全面組織和協調整治工作的順利完成。
整治領導小組由以下人員組成:
組 長: 許 成 倉
拉薩市副市長副組長: 央金卓嘎
拉薩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書記赤列多吉
拉薩市公安局副局長成 員: 格 列
拉薩市衛生局局長江 白
拉薩市環保局局長肖 明
拉薩市建設局副局長格桑多吉
拉薩市財政局副局長米瑪次仁
拉薩市國土資源規劃局副局長央金卓嘎
拉薩市民政局副局長格西哈姆
拉薩市商務局副局長邊 彥 宗
拉薩市工商局副局長毛 玉 軍
拉薩市交通局副書記拉巴次仁
拉薩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副局長馬 丁
拉薩市編譯局副局長王 德 隆
拉薩市精神文明辦主任達娃次仁
城關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整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央金卓嘎同志兼任,工作人員由各成員單位按各自的職責選派一名工作人員脫產參加綜合整治工作。第一階段整治任務結束后,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對各相關單位的整治情況要進行集中檢查和驗收,不達標的限期整改,以此鞏固環境秩序,凈化節日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