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財預字681號
頒布時間:1987-07-27 00:00:00.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財政局
各區、縣財政局:
現將財政部(87)財預字第88號《關于地方批準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的企業有關預算管理問題的規定》,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情況作以下補充規定:
區、縣批準區、縣屬企業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企業比利改稅辦法多得的好處由區、縣自有財力(固定收入——國營企業所得稅、調節稅多收部分安排支出)解決。其余各條均請按照轉發的財政部規定,認真貫徹執行。
另外,在支出月報中,增設“國營企業改革支出”一個類級科目,排列在“其它支出”科目之前,編號58“國營企業改革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