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老干字[1986]5號
頒布時間:1986-02-01 00:00:00.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老干部局 市財政局 市衛生局
各區縣老干部處(局)、財政局、衛生局,市屬各局(總公司)及大專院校:
老干部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要使他們安度晚年、健康長壽,做好醫療保健工作是一個重要方面。我市各區、縣試行公費醫療包干辦法以來,原十五級(含十五級)以下不享受保健待遇的離休干部在就醫中遇到了一些困難,特別是在一部分行政事業單位中存在著報銷難的情況。根據勞人老〔1982〕10號文件中規定,對離休干部的醫療問題應給予優先照顧和方便的精神,各級衛生醫療單位要組織醫護人員認真學習有關老干部工作的方針、政策,不斷提高做好老干部醫療保健工作的認識,熱情、周到、細致地為就醫老干部服務,把黨對老干部的關懷,通過醫護人員送到老干部的身上。為了解決離休干部醫療問題上的一些實際困難,請按以下意見辦理:
一、各醫療單位對離休干部就醫,應給予優先照顧。要采取切實可行的辦法,積極創造條件,做到掛號、就診、劃價、收費、取藥等環節上的優先,減少排隊等候時間。有條件的醫院要開設老干部門診。
二、各單位對離休干部看病就醫不受醫藥費包干的限制,醫藥費應隨時給予報銷。
三、醫務人員對持《離休榮譽證》的干部看病時,要根據病情需要開藥。對患有慢性病行動不便的老干部適當增加給藥量,減少不必要的往返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