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發[1994]272號
頒布時間:1994-12-30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各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為了便于納稅人正確地履行增值稅的納稅申報義務,全面、準確地反映增值稅稅款計算過程,根據增值稅征稅申報制度實施一年以來的情況,我們對《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進行了修改,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為全國統一表樣,各地不得隨意變更格式及項目內容。
二、有關《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其他管理事項,如印制等仍按現行辦法執行。
三、本申報表從1995年度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起使用。
請依照執行。
附件:(點擊查看)
一、《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一般納稅人)
二、《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
國家稅務總局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