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06]157號
頒布時間:2006-12-14 15:20:01.000 發文單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正保會計網校編輯注:根據財稅[2009]151號文件規定,本文失效。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中國華糧物流集團公司(以下簡稱華糧物流公司)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華糧物流公司及其直屬企業銷售的糧食免征增值稅,具體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糧食企業增值稅免征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1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對世行貸款糧食流通項目(以下簡稱世行項目)及在其基礎上改建、擴建和配套增建的項目,對其建設期內涉及的建筑業勞務收入免征營業稅,具體實施辦法比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世行貸款糧食流通項目建筑安裝工程和服務收入免征營業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8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對華糧物流公司及其直屬企業經營政策性業務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免征營業稅、企業所得稅。
四、對華糧物流公司及其全資企業實行匯總(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
五、對華糧物流公司及其直屬企業經營政策性業務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六、對華糧物流公司及其直屬企業資金賬簿免征印花稅;對其經營政策性業務過程中書立的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對合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繳納的印花稅照章征收。
七、對華糧物流公司上收世行項目單位的土地、房屋權屬,不征收契稅,具體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改制重組若干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184號)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企業改制重組若干契稅政策執行期限的通知》(財稅[2006]4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劃撥土地改出讓的,不屬于上述免稅范圍。
八、對世行項目及在其基礎上改建、擴建和配套增建的項目進口自用設備的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按國家現行有關稅收規定執行。
九、華糧物流公司及其直屬企業經營的政策性業務包括政府儲備糧(油)、北糧南運和糧食進出口及接卸。
十、享受上述稅收政策的華糧物流公司直屬企業的名單按附件執行。今后,直屬企業名單若有變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將及時進行調整。
十一、本通知自2006年8月1日起至2008年l2月31日止執行。
附件:中國華糧物流集團公司直屬企業名單(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