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發[2002]16號
頒布時間:2002-02-04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2001年,各級稅務機關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領導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稅收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進一步加大對高收入個人的征管力度,認真清理和糾正違反統一規定的政策,深入開展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工作,大力整頓和規范個人所得稅秩序,全面改進和加強了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全年個人所得稅收入完成995.99億元,完成年度計劃的123.0%,比上年增長50.8%,增收335.64億元,為超額完成稅收收入任務做出了新的貢獻。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據稅收快報統計,2001年全國地方稅務局共征收個人所得稅(不包括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下同)716.61億元,完成年度計劃的117.5%,比上年增長40.2%,增收205.6億元,是增收額最多的一年。
(一)個人所得稅收入額列前10名的地區為:廣東117.81億元(含深圳35.98億元);北京80.38億元;上海78.44億元;浙江51.69億元(含寧波11.50億元);江蘇44.53億元;山東36.98億元(含青島5.70億元);福建36.42億元(含廈門7.73億元);遼寧29.47億元(含大連9.58億元);河北23.21億元;河南19.32億元。
(二)與2000年度相比,個人所得稅收入增幅列前10名的地區為:寧波86.7%;浙江74.3%;廣西65.0%;陜西63.8%;湖南63.3%;寧夏58.2%;湖北56.7%;山東56.1%;河南49.8%;甘肅49.6%。
(三)個人所得稅收入進度列前10名的地區為:寧波155.5%;浙江146.7%;寧夏141.2%;廣西138.3%;陜西137.4%;湖南136.3%;西藏132.3%;山東132.2%;甘肅129.3%;湖北127.4%。有2個地區未能完成國家稅務總局下達的2001年度個人所得稅收入計劃。
二、全國國家稅務局共征收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279.38億元,比上年增長87.1%,增收130億元。
(一)收入額列前10名的地區為:廣東39.43億元(含深圳5.17億元);北京20.29億元;江蘇19.11億元;山東18.23億元(含青島2.53億元);上海16.67億元;遼寧16.66億元(含大連3.65億元);浙江16.25億元(含寧波2.49億元);河北15.76億元;河南12.36億元;四川10.18億元。
(二)與2000年度相比,收入增幅列前10名的地區為:北京136.7%;上海121.0%;廈門100.3%;陜西99.6%;浙江95.7%;安徽95.5%;江蘇94.1%;河北91.6%;天津90.9%;山西88.9%。
三、在2001年度整頓規范個人所得稅秩序和個人所得稅征管各項工作中,北京、河北、遼寧、江蘇、浙江、山東、湖北、湖南、廣東、四川、重慶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天津、山西、黑龍江、上海、江西、河南國家稅務局,福建、廈門、深圳、廣西、云南、陜西地方稅務局取得較好成績,特予以表揚。
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各地認真學習領會中央和國務院領導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指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稅務工作會議和全國所得稅工作會議精神,認真總結個人所得稅征管的經驗和不足,進一步采取強化征收管理的措施,繼續整頓和規范個人所得稅秩序,挖掘征管潛力,堵塞征管漏洞,努力完成個人所得稅全年工作任務。
附件1:2001年個人所得稅(不含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收入情況表(略)
2:2001年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收入情況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