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1998]824號
頒布時間:1998-12-22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現將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于新西伯利亞航空公司開通新西伯利亞至北京往返定期航班的通知》(民航運函[1998]757號)轉發給你們。對所涉及的有關稅收問題,請按照中俄兩國政府于1994年5月27日在北京簽署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第八條及1991年3月26日簽訂的原中蘇民航協定的規定處理。
附件: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于新西伯利亞航空公司開通新西伯利亞至北京往返定期航班的通知
1998年10月5日 民航運函[1998]757號
民航華北管理局:
根據中、俄兩國政府民用航空運輸協定及會談紀要的有關規定,俄羅斯新西伯利亞航空公司將于1998年12月1日起開通新西伯利亞至北京的往返定期航班。具體計劃如下:
航班號:S7-863/864
機型:IL86或TU154
班期:周三、五
航線:新西伯利亞-北京-新西伯利亞
具體航路及時刻以空管部門批復為準。請各有關單位大力協助,作好航班開航的各項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