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稅個[2004]599號
頒布時間:2004-12-15 00:00:00.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辦公室
各區、縣地方稅務局、各分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職工技術創新成果獲獎者獎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函[2004]1204號)文件轉發給你們,請依照執行。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職工技術創新、成果獲獎者獎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國稅函[2004]12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
近接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申請免征全國職工技術創新成果獲獎者獎金所得稅的函》(工函字[2004] 284號)。函中稱: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全國人才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激發廣大職工學習和創新技術的積極性,該會與科學技術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共同在全國職工中開展評選優秀技術創新成果活動。目前評選表彰活動已經結束,共有1項成果獲得一等獎,獎金20萬元;5項成果獲得二等獎,每項獎金10萬元;28項成果獲得三等獎,每項獎金3萬元。為此,中華全國總工會申請對上述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經研究,現通知如下:為鼓勵全國廣大職工積極參加群眾性科技攻關、技術革新和發明創造活動,推動我國科技進步、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款關于國務院部委頒發的科學、技術等方面的獎金免稅的規定,對全國職工技術創新成果獲獎者所得獎金,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
二○○四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