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發[2001]55號
頒布時間:2001-12-27 00:00:00.000 發文單位:財政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資金管理的有關政策、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
第三條 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會計是以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及其運動為核算對象的專門會計。
第四條 本制度核算的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是由中央財政資金、地方財政資金、農村集體和農民自籌資金、銀行貸款及其他資金共同組成的專項資金。
第五條 會計核算應當以各項業務活動持續正常地進行為前提。
第六條 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會計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
第七條 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
第八條 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發生外幣收支的,應當折算為人民幣核算。
第九條 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
第二章 一般原則
第十條 會計核算和會計報表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客觀、準確、全面地記錄和反映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收支情況和經濟活動。對于重要的業務事項,應當單獨反映。
第十一條 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滿足有關各方了解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活動情況及其結果的需要。
第十二條 會計核算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三條 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確有必要變更,應將變更的內容、理由和對財務狀況及其結果的影響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加以說明。
第十四條 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十五條 會計核算和會計報表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第十六條 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權責發生制,但財政資金專賬核算采用收付實現制。
第十七條 各項財產物資應當按照取得或購建時的實際成本計價。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第三章 資產
第十八條 資產是指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為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所占用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款項、有償資金放款、委托貸款、借出有償資金、預付工程款、材料、待處理有償資金、在建工程、間接費用和竣工工程。
第十九條 應收款項是指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應當收回的待結算款項。
應收款項應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
第二十條 有償資金放款是指財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借給用款單位或個人,應按時回收的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
第二十一條 委托貸款是指財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委托金融機構借給用款單位或個人的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
第二十二條 借出有償資金是指上級財政部門借給下級財政部門的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
第二十三條 預付工程款是指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按工程建設合同或工程預算預付給項目施工單位的資金或材料。
第二十四條 材料是指為農業綜合開發工程建設而儲存的各種物資。
第二十五條 待處理有償資金是指有償資金放款和委托貸款超過約定的還款期限,經審核批準,但尚未按規定程序列入呆賬的有償資金。待處理有償資金的核銷,必須按規定的程序報批。
第二十六條 在建工程是指尚未完工,需繼續承建的農業綜合開發實體工程成本。
第二十七條 間接費用是指不直接形成有形實體工程,但與實體工程有緊密聯系所必須發生的共同費用,包括前期工作費(不含多種經營項目的前期工作費)、材料損耗等。
第二十八條 竣工工程是指符合項目建設要求并經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驗收合格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成本。
第四章 負債
第二十九條 負債是指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為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償還的債務,包括借入有償資金、應付工程款、應付質量保證金、其他應付款等。
第三十條 借入有償資金是指下級財政部門從上級財政部門借入的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
第三十一條 應付工程款是指工程竣工結算或報賬后,應付未付項目施工單位的工程款項。
第三十二條 應付質量保證金是指按施工合同預留的,應付給項目施工單位的工程款項。
質量保證金在完工工程試運行期滿后,應視運行情況及時清理結算。
第三十三條 其他應付款是指應付工程款、應付質量保證金以外的應付未付的款項。
第五章 凈資產
第三十四條 凈資產是指資產減去負債后的差額,包括本級有償資金、竣工工程基金、完工項目結余和未完項目結存。
第三十五條 本級有償資金是指本級財政撥入的農業綜合開發有償資金,以及占用費收支結余、其他收支結余和完工項目結余等轉入的農業綜合開發資金。
第三十六條 竣工工程基金是指已竣工待移交工程占用的資金。其金額應當與“竣工工程”一致。
第三十七條 完工項目結余是指完工工程在辦理竣工結算后的資金結余。
第三十八條 未完項目結存是指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專賬當年收入數與撥款數之間的差額以及報賬資金、工程資金專賬當年收到的未完工項目資金。
第六章 收入
第三十九條 收入是指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為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按規定渠道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撥入上級財政資金、撥入本級財政資金、鄉級財政繳入資金、交入自籌資金、交入有償資金、交入銀行貸款、占用費收入、其他收入。
第四十條 撥入上級財政資金是指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專賬收到上級財政撥入的農業綜合開發無償資金。
第四十一條 撥入本級財政資金是指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專賬收到本級財政投入的農業綜合開發無償資金。
第四十二條 鄉級財政繳入資金是指為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而繳入縣級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專賬的鄉級財政配套資金。
第四十三條 撥入資金是指農業綜合開發報賬資金專賬收到的農業綜合開發財政無償資金。
第四十四條 交入自籌資金是指項目單位、農村集體和農民群眾自愿投入的用于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的資金和物資。
第四十五條 交入有償資金是指借款人交入工程資金專賬的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含委托貸款)。
第四十六條 交入銀行貸款是指債務人交入工程資金專賬的用于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銀行貸款。
第四十七條 占用費收入是指按規定收取的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占用費。
第四十八條 其他收入是指銀行存款利息收入以及農業綜合開發投資形成資產的營運收入等。
第七章 支出
第四十九條 支出是指為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而發生的資金和材料的耗費,包括農發資金支出、占用費支出、其他支出。
第五十條 撥出資金是指上級財政部門撥給下級財政部門或報賬資金專賬的農業綜合開發財政無償資金。
第五十一條 農發資金支出是指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全部支出,包括發生的貸款貼息、科技推廣費、多種經營項目前期工作費等不構成實體工程成本的支出和從“在建工程”轉來的完工工程支出。
第五十二條 占用費支出是指支付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占用費、必要的回收費用和按規定從占用費收入中提取的業務費。
第五十三條 其他支出是指按規定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和必要的資產營運費用等。
第八章 會計科目
第五十四條 農業綜合開發會計科目使用要求:
一、本制度規定的會計科目,是匯總和檢查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活動情況和結果的總賬科目。各級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用,但非經財政部同意,不得減并或自行增設,不得擅自更換科目名稱。
二、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實現會計電算化。各級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不得自行更改統一的會計科目編號。
三、各級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在使用會計科目編號時,應與會計科目名稱同時使用。可以只使用會計科目名稱,不用科目編號,但不得只填科目編號,不寫科目名稱。
第五十五條 各級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適用的會計科目如下:
會計科目表
序號 編碼 科目名稱
一、資產類
1 111 現金
2 112 銀行存款
3 121 應收款項
4 131 有償資金放款?。?/P>
5 132 委托貸款?。?/P>
6 133 借出有償資金 *
7 141 預付工程款?。?/P>
8 151 材料?。?/P>
9 161 待處理有償資金?。?/P>
10 171 在建工程 **
11 172 間接費用 **
12 181 竣工工程?。?/P>
二、負債類
13 211 借入有償資金?。?/P>
14 221 應付工程款?。?/P>
15 231 應付質量保證金 **
16 241 其他應付款
三、凈資產類
17 311 本級有償資金?。?/P>
18 321 竣工工程基金?。?/P>
19 331 完工項目結余 **
20 341 未完項目結存
四、收入類
21 411 撥入資金?。?/P>
22 421 撥入上級財政資金 *
23 422 撥入本級財政資金?。?/P>
24 423 鄉級財政繳入資金?。?/P>
25 431 交入自籌資金?。?/P>
26 432 交入有償資金?。?/P>
27 433 交入銀行貸款 **
28 441 占用費收入?。?/P>
29 451 其他收入
五、支出類
30 511 撥出資金?。?/P>
31 521 農發資金支出?。?/P>
32 541 占用費支出?。?/P>
33 551 其他支出
注:標注“*”號的為財政資金專賬使用科目;標注“*
?。疤柕臑閳筚~資金專賬和建設單位工程資金專賬使用
科目;沒有標注的為共用科目。
第五十六條 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一、資產類
第111號科目 現金
1.本科目核算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庫存現金的增減變動及余額情況。
2.現金增加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現金減少時,借記“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庫存現金數額。
3.各級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應設置“現金日記賬”,出納人員根據原始憑證逐筆順序登記。每日終了,應計算出當日現金收入合計數、現金支出合計數和結余數,并將結余數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第112號科目 銀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存入銀行的農業綜合開發各種款項的增減變動及余額情況。
2.銀行存款增加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撥入上級財政資金”等科目;銀行存款減少時,借記“材料”、“預付工程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銀行存款數額。
3.各級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按開戶銀行和存款種類等,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憑證逐筆順序登記,每月終了應結出余額。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至少每月一次。月終時,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之間如有差額,應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屬于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調節。
第121號科目 應收款項
1.本科目核算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應當收回的待結算款項。
2.發生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應收款項歸還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未結算的應收款項數。
3.本科目應按債務單位或個人設置明細科目。
第131號科目 有償資金放款
1.本科目核算財政部門借給用款單位和個人需定期收回的農業綜合開發有償資金。有償資金放款的占用費收入不在本科目核算。
2.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有償資金放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到歸還放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尚未收回的放款數。
3.本科目應按債務人設置二級明細科目,按項目名稱(項目名稱可涵蓋項目級次、項目年度、項目區和項目類別等。下同)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第132號科目 委托貸款
1.本科目核算財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委托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辦理的有償資金放款。有償資金放款的占用費收入不在本科目核算。
2.委托貸款明確債務后,劃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到歸還放款時作相反分錄。
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尚未收回的委托貸款數。
3.本科目應按委托銀行名稱設置二級明細科目,按債務人設置三級明細科目,按項目名稱設置四級明細科目。
第133號科目 借出有償資金
1.本科目核算上級財政部門借給下級財政部門的農業綜合開發有償資金,資金占用費收入不在本科目核算。
2.借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回時作相反分錄。
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尚未收回的借出有償資金數。
3.本科目應按債務人設置二級明細科目,按項目名稱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第141號科目 預付工程款
1.本科目核算按施工合同或工程概預算預付給項目施工單位的資金或材料等。
2.預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材料”等科目;轉作支出時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本科目。項目竣工辦理結算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3.本科目按項目施工單位設置二級明細科目,按項目名稱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第151號科目 材料
1.本科目核算為農業綜合開發工程建設而儲存的各種物資。小額的、用途明確的一次性使用材料,也可不經過本科目,而直接記入“預付工程款”等科目。
2.購入和自籌交入材料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交入自籌資金”等科目;材料領用時,借記“預付工程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材料的實際庫存數。
項目全部完工后,應將剩余材料及時作價處理。處理時,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按材料種類和規格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第161號科目 待處理有償資金
1.本科目核算經批準列入的待核銷有償資金放款、委托貸款。
2.逾期未還的有償資金放款、委托貸款經批準轉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償資金放款”、“委托貸款”等科目;按規定程序報經批準核銷時,借記“本級有償資金”、“借入有償資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尚未核銷的待處理有償資金。
3.本科目按項目名稱設置二級明細科目,按上級和本級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第171號科目 在建工程
1.本科目核算在建工程成本,不構成實體工程成本的應核銷支出不在本科目核算。
2.發生直接形成實體工程的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預付工程款”等科目;攤銷間接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間接費用”科目;當單項實體工程完工并通過縣級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驗收合格,結轉已完工工程成本時,借記“農發資金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竣工工程”科目,貸記 “竣工工程基金”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未完工實體工程所發生的工程成本。
3.本科目按項目名稱設置二級明細科目,按有關治理措施設置三級明細科目,按單項工程名稱設置四級明細科目。
第172號科目 間接費用
1.本科目核算不直接形成有形實體工程,但與實體工程有緊密聯系所必須發生的共同費用,包括前期工作費(不含多種經營項目的前期工作費)、材料損耗等。
2.費用發生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3.間接費用應按單項工程預算占全部工程預算投資總額的比例進行分攤。單項工程完工分攤時,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按項目名稱設置二級明細科目,按有關經濟內容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第181號科目 竣工工程
1.本科目核算經縣級以上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驗收合格的完工工程成本。
2.工程竣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竣工工程基金”科目;當竣工工程正式移交使用單位時,借記“竣工工程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全部移交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3.本科目按項目名稱設置二級明細科目,按有關治理措施設置三級明細科目,按單項工程名稱設置四級明細科目。
二、負債類
第211號科目 借入有償資金
1.本科目核算下級財政部門從上級財政部門借入的農業綜合開發有償資金。借入有償資金的占用費不在本科目核算。
2.借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還時作相反分錄。
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尚未歸還的借入有償資金數。
3.本科目應按開發期設置二級明細科目,按項目類別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第221號科目 應付工程款
1.本科目核算應付未付給項目施工單位的工程款項。
2.發生應付工程款項時,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將應付工程款支付給施工單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本科目余額反映應付未付給項目施工單位的款項。
3.本科目應按施工單位設置二級明細科目,按項目名稱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第231號科目 應付質量保證金
1.本科目核算按施工合同有關條款預留的應付給項目施工單位的工程款項。
2.預留質量保證金時,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應付未付的質量保證金。
3.發生由于工程質量問題等原因不予支付質量保證金時,應將其轉入完工項目結余,借記本科目,貸記“完工項目結余”科目。
4.本科目按施工單位設置二級明細科目,按項目名稱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第241號科目 其他應付款
1.本科目核算除應付工程款、應付質量保證金之外的應付未付的款項。
2.發生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還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未支付的應付款項。
3.本科目應按債權人設置明細科目。
三、凈資產類
第311號科目 本級有償資金
本科目核算本級財政撥入有償使用的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以及完工項目結余、占用費收支結余、其他收支結余轉入的農業綜合開發資金。
收到本級財政撥入有償使用的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年終時,將“其他收入”、“占用費收入”等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其他收入”、“占用費收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將“占用費支出”、“其他支出”等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占用費支出”、 “其他支出”等科目。
收到繳回的完工項目結余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級有償資金經批準轉作無償使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收入類相關科目。
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本級有償資金規模,年終余額結轉下年。
第321號科目 竣工工程基金
1.本科目核算已竣工、但尚未移交使用的完工工程資金。
2.竣工時,借記“竣工工程”科目,貸記本科目;當竣工工程正式移交使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竣工工程”科目。本科目余額應當與“竣工工程”科目一致。全部移交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第331號科目 完工項目結余
1.本科目核算辦理竣工決算后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結余。
2.年終,應將相應的已完工工程收入和支出同時轉入本科目。結轉收入時,借記“撥入資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結轉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農發資金支出”等科目。
3.所有工程完工,辦理總竣工決算后,應編制完工項目結余款項移交表,及時將完工項目結余中屬財政無償投入的部分繳回財政資金專賬,屬農村集體和農民群眾自籌投入的部分按程序退還農村集體和農民群眾;移交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材料”等科目。
4.本科目按項目名稱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第341號科目 未完項目結存
1.本科目核算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專賬當年收入數與撥款數之間的差額以及報賬資金專賬、工程資金專賬當年收到的未完工項目資金。
2.財政資金專賬,年終結算時要將本年度項目資金收入與撥出的科目余額結轉到本科目,結轉收入時,借記“撥入上級財政資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結轉撥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撥出資金”等科目;所有工程竣工結算后,“未完項目結存”貸方余額應轉入“本級有償資金”科目。報賬資金專賬和工程資金專賬,年終結算時要將本年度收到的未完工項目資金余額轉入本科目貸方;項目完工時,本科目應無余額。
3.本科目按項目名稱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四、收入類
第411號科目 撥入資金
1.本科目核算農業綜合開發報賬資金專賬收到財政資金專賬撥入的農業綜合開發無償資金。
2.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年終轉賬,應將本科目余額分完工工程和未完工程,借記本科目,貸記“完工項目結余”、“未完項目結存”科目。
3.本科目按項目名稱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第421號科目 撥入上級財政資金
1.本科目核算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專賬收到上級財政撥入的農業綜合開發無償資金。
2.收到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年終結算時,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未完項目結存”,借記本科目,貸記“未完項目結存”科目。
3.本科目按項目名稱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第422號科目 撥入本級財政資金
1.本科目核算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專賬收到本級財政撥入的農業綜合開發無償資金。
2.收到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年終結算時,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未完項目結存”,借記本科目,貸記“未完項目結存”科目。
3.本科目按項目名稱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第423號科目 鄉級財政繳入資金
1.本科目核算鄉級財政繳入縣級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專賬的鄉級財政配套資金。
2.繳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年終結算時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未完項目結存”,借記本科目,貸記“未完項目結存”科目。
3.本科目按項目名稱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第431號科目 交入自籌資金
1.本科目核算項目單位或農村集體、農民群眾用于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資金或物資。
2.交入時,借記“銀行存款”、“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年終轉賬,應將本科目余額分完工工程和未完工程,借記本科目,貸記“完工項目結余”、“未完項目結存”科目。
3.本科目按項目名稱設置二級明細科目,按籌資單位或個人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第432號科目 交入有償資金
1.本科目核算借款人交入工程資金專賬的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含委托貸款)。
2.轉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年終轉賬,應將本科目余額分完工工程和未完工程,借記本科目,貸記“完工項目結余”、“未完項目結存”科目。
3.本科目按項目名稱設置二級明細科目,按交入的單位或個人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第433號科目 交入銀行貸款
1.本科目核算交入工程資金專賬的用于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銀行貸款。
2.轉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年終轉賬,應將本科目余額分完工工程和未完工程,借記本科目,貸記“完工項目結余”、“未完項目結存”科目。
3.本科目按項目名稱設置二級明細科目,按交入的單位和個人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第441號科目 占用費收入
1.本科目核算按規定收取的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占用費。
2.收到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年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級有償資金”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本級有償資金”科目。
3.本科目按上級和本級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第451號科目 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銀行存款利息收入和農業綜合開發投資形成的資產營運收入等。
2.收到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年末,財政資金專賬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級有償資金”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本級有償資金”科目;報賬資金和工程資金專賬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完工項目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完工項目結余”科目。
3.本科目可根據需要設置明細科目。
五、支出類
第511號科目 撥出資金
1.本科目核算財政部門撥給下級財政部門或報賬資金專賬的農業綜合開發財政無償資金。
2.撥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年終結算時,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未完項目結存,借記“未完項目結存”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按項目名稱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第521號科目 農發資金支出
1.本科目核算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全部支出,包括發生的貸款貼息、科技推廣費、多種經營項目前期工作費等不構成實體工程成本的支出和從“在建工程”轉來的完工工程支出。
2.發生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年終,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完工項目結余”,借記“完工項目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按項目名稱設置二級明細科目,按有關治理措施或經濟內容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第541號科目 占用費支出
1.本科目核算支付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占用費、必要的回收費用和按規定從占用費收入中提取的業務費。
2.發生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相關科目;年末時,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級有償資金”科目,借記“本級有償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第551號科目 其他支出
1.本科目核算按規定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和必要的資產營運費用等。
2.發生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相關科目。年末時,財政資金專賬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級有償資金”科目,借記“本級有償資金”,貸記本科目;報賬資金和工程資金專賬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完工項目結余”科目,借記“完工項目結余”,貸記本科目。
第九章 年終清理結算和結賬
第五十七條 各級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在年度終了前,應根據決算編審要求,對各種收支賬目、往來款項、貨幣資金、財產物資進行全面的清理結算。并在此基礎上辦理年度結賬,編報決算。
第五十八條 年終清理結算的主要事項如下:
與同級財政預算核對年度財政預算收支和預算調整情況,保證與預算數字相符;與上下級財政核對年度預算調整及資金撥付情況,保證上下級財政之間數字相符。
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上下級之間及與各項目用款單位核對撥借款數額,保證撥借款項相符。
及時同開戶銀行對賬,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要同銀行對賬單的余額相符。賬面現金余額,要同庫存現金相符。
清理債權債務,收回、歸還到期款項,對待處理有償資金及時清理報批。
對庫存材料進行清查盤點,加強材料管理和成本核算。
第五十九條 經過年終清理和結算,把各項結算收支記入當年賬簿,即可辦理年終結賬。年終結賬工作一般分為年終轉賬、結清舊賬和記入新賬三個環節,依次作賬。
年終轉賬。計算出各賬戶12月份合計數和全年累計數,結出12月末余額,編制結賬前的“資產負債表”。試算平衡后,再將各個收支賬戶的余額分別轉入凈資產類相關科目,填制12月31日的記賬憑單辦理結賬。
結清舊賬。將所有賬戶結出全年發生額和年末余額,然后在下面通欄劃雙紅線,表示本賬戶全部結清。
記入新賬。根據本年度各個總賬賬戶和明細賬戶年終轉賬后的余額編制年終決算“資產負債表”和有關明細表(不編記賬憑證),將表列各賬戶的余額直接記入新年度有關賬戶,并在“摘要”欄注明“上年結轉”字樣,以區別新年度發生數。
第十章 會計報表的編審
第六十條 農業綜合開發會計報表是反映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籌集、使用及其執行結果的書面報告,是了解情況、掌握政策、推動農業綜合開發工作的重要資料,是編制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下期實施計劃的基礎。
第六十一條 農業綜合開發會計報表包括農業綜合開發資產負債表、農業綜合開發凈資產變動情況表、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收支決算表、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撥借情況表、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使用和回收情況表、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科目余額表和報表編制說明書。會計報表格式及編制說明見本辦法附。
第六十二條 各級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應按規定報送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及項目竣工決算報表。會計報表要保證數字真實、內容完整、報送及時。報表應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切實做到賬表相符,不得估列代編,更不能弄虛作假。匯總單位除編制本級報表外,還應根據本級報表和審核無誤的全部所屬單位報表,編制匯總會計報表。應按上級要求的時限和方式,及時報送報表,保證上級匯總的需要。月度會計報表應于月份終了10日內報出;季度會計報表應于季度終了15日內報出;半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半年度終了30日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于次年3月底前報出;項目竣工決算報表應于項目竣工時報出。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制度不適用于具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多種經營項目的單位。農業綜合開發機構經費核算,按行政或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執行。
第六十四條 本制度沒有特殊規定的一般會計處理方法,按財政部發布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辦理。會計檔案的管理,按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頒發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第六十五條 本制度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原制定的《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會計制度(試行)》同時廢止。
附一:會計報表格式
附二:會計報表編制說明
一、農業綜合開發資產負債表(農發會01表,見附一)
1.本表反映各級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所管理、核算的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會計期末的財務狀況。
2.各級農業綜合開發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按期末各會計科目余額(紅字以負數列示),試算平衡后,編制資產負債表。年末時,還要按程序編制年終轉賬后的資產負債表。
3.農業綜合開發建設單位按期末各會計科目余額,經試算平衡后,填列本級資產負債表。經審核無誤后,報送同級財政部門。
4.財政部門收到農業綜合開發建設單位報送的資產負債表后,將撥出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與撥入資金及雙方往來科目對沖后合并編制本級資產負債表,再與所有下級財政部門匯總表,對沖撥出、撥入科目及債權債務和往來科目,編制本地區合并資產負債表,經審核無誤后,報送上級財政部門。
5.本表資產部類總計=負債部類總計;資產+支出=負債+凈資產+收入;沖銷收入支出科目后,資產=負債+凈資產。
二、農業綜合開發凈資產變動情況表(農發會02表,見附一)
1.本表用于反映農業綜合開發各項凈資產的形成和使用過程。
2.表中的年初數、年末數必須與“農業綜合開發資產負債表”(農發會01表,見附一)中的數字一致。
3.表中“本級有償資金”欄中“本年增加數”的“完工項目結余轉入”應與“完工項目結余”欄中“本年減少數”的“轉入本級有償資金”相等。
4.表中“本級有償資金”欄中“本年減少數”的“抵補完工項目赤字”應與“完工項目結余”欄中“本年增加數”的“本級有償資金抵補赤字”相等。
三、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收支決算表(農發會03表,見附一)
1.本表反映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收支情況,包括“農業綜合開發支出”類資金的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預算外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收支情況,填報口徑與各級財政年終決算一致。
2.“預算數”應按年初人大通過的本級財政預算安排數填列:“預算內決算數”反映預算實際執行的結果,“預算外決算數”反映的是預算外資金籌集數。
3.“上年結轉資金”中,“預算內結轉”是指上年決算后,決算批復的實際可用預算結轉數:“預算外結轉”是指預算外資金籌集數與預算外資金實際支出數的差額,結轉下年繼續使用數。
4.預算內收入反映本級財政統一安排用于農業綜合開發的年初預算。其中:預算內農業發展基金是指按其各項預算內來源的加總數。
5.“地方機動財力安排”反映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由地方機動財力安排的預算。
6.“上級專項撥款”反映本年度上級財政追加本級的農業綜合開發專款,從上級財政借入資金不在此反映。
7.“預算內收入小計”指上年預算內結轉與本年預算安排數之和,“預算外收入小計”指上年預算外結轉與本年預算外收入之和,分別指本年可安排數。
8.支出“預算數”是指計劃安排數:“結轉下年資金”反映待安排數;支出預算只反映本級安排數。
9.支出“預算內決算數”反映總預算金庫撥出的“財政撥款累計數”,各支出的“預算內決算數”與總預算的“財政撥款累計數”一致。預算內外支出資金,各級列報各級,不能重復;由下一級財政部門向上一級財政部門報送決算,逐級匯總。支出決算數只反映本級列支數,應與專戶收到財政資金總數相符。
10.“中央立項開發的項目投資”中包括中央農口部門立項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根據項目建設內容分別列入“土地治理項目”和“多種經營項目”?!皩m椏萍际痉俄椖俊眱H指單獨立項的專項科技示范項目的投資,不包括“土地治理項目”中的科技措施支出:“其他支出”是指按規定提取的業務費等支出。
11.表末總計欄收入的“預算數”總計和支出的“預算數”合計相等,收入的“決算數”總計與支出的“決算數”合計相等;預算內收入小計的預算數、決算數分別與“支出”總計預算數、決算數“預算內”相等;預算外收入小計的預算數、決算數分別與“支出”總計的預算數、決算數“預算外”相等。
四、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撥借情況表(農發會04表,見附一)
1.本表反映用于中央立項項目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的撥借款及配套情況。
2.“上級撥借款”是指下級財政部門收到上級財政部門撥借的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數額。
3.“本級配套”是指按照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規定,本級用于中央立項項目的配套資金數。
4.表中上一級財政部門的“本年撥出”數減去撥借給本級項目實施單位資金數后,應等于下一級財政部門“本年增加”的“上級撥借款”數。
5.表中“上年結轉”+“本年增加”-“本年撥出”=“結轉下年”。
6.表中“合計”欄只填“本級配套”數。
五、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使用和回收情況表(農發會05表,見附一)
1.本表反映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的使用和回收情況。本表由各級財政部門分“土地治理項目”、“多種經營項目”和“專項科技示范項目”分級匯總填報。
2.本表只反映放款數,即借給項目實施單位的借款數,本級財政借給下級財政為“借出數”,不在本表反映。
3.表中“本年放款數”是指當年放款資金的總額,應根據“有償資金放款”科目和“委托貸款”科目借方本年發生額匯總填列:“累計放款數”是指自開始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放款之日截至報告期止,有償資金的累計放款額,等于“上年累計放款數”加上“本年放款數”。
4.“應回收本年到期數”是指當年到期應回收的資金總額:“應回收累計到期數”是指歷年放款到期應回收的資金總額,可根據有償資金登記簿等輔助賬計算填列。
5.“本年轉入待處理數”是指本年度經批準將“有償資金放款”和“委托貸款”的呆賬損失轉入“待處理有償資金”科目的數額,根據“待處理有償資金”科目本年借方發生數填列:“累計轉入待處理數”是指自發生呆賬轉入時起截至報告期止的累計轉入數,根據上年“累計轉入待處理數”加上本年“待處理有償資金”科目借方發生數填列。
6.“本年實際回收數”是指當年實際回收有償資金的總額,包括回收以前年度到期的有償資金和本年到期的有償資金,根據本年 “有償資金放款”和“委托貸款”貸方發生額填列:“實際回收本年到期數”是指當年到期應回收有償資金的實際回收數:“累計回收數”是指自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放款之日起截至報告期止,累計回收有償資金的數額。
7.“年初放款余額”+“本年放款數”-“本年回收數”-“本年轉入待處理數”=“年末放款余額”=“累計放款數”-“累計回收數”-“累計轉入待處理數”。
六、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科目余額表(農發會06表,見附一)
1.本表反映各級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在會計期末的財務狀況。
2.本表由各級財政部門按有關總賬科目或明細科目年初、年末余額分別填列本級數,逐級核對和匯總填列。
3.“年初數”按各科目的賬面年初余額數填列,“年末數”按各科目的賬面年末余額填列。
4.“負債及凈資產合計”、“借入財政有償資金”、“資產類合計”、“借出財政有償資金”的“年初數”、“年末數”,其合計均不需填列。
5.“本級財政有償資金”科目余額反映本級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總規模,其“年初數”和“年末數”的差額反映本年度安排或轉出、核銷、繳回的本級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
6.“借入財政有償資金”反映自借入上級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之日起截至報告期止累計借入資金的余額,按“借入有償資金”科目借方余額填列,其“年末數”和“年初數”的差額反映本年度內借入或歸還的上級財政有償資金。
7.上一級財政部門的“借出有償資金”的年初數和年末數要分別與下一級財政部門或下幾級財政部門的“借入財政有償資金”的“年初數”和“年末數”相等。
8.本表“有償資金放款”、“委托貸款”年初和年末余額之和應分別與“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使用和回收情況表”(農發會05表,見附一)“年初放款余額”、“年末放款余額”相等。
9.表中“本級財政有償資金”按“本級有償資金”科目分析填列:“有償資金存款”按“銀行存款”等科目分析填列。
附錄:主要會計事項舉例
一、縣級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專賬主要會計事項舉例
1.收到上級農業綜合開發財政無償資金302萬元。
借:銀行存款 3020000.00
貸:撥入上級財政資金 3020000.00
2.收到本級財政配套資金45萬元,其中:無償資金30萬元,有償資金15萬元。
借:銀行存款 450000.00
貸:撥入本級財政資金 300000.00
本級有償資金 150000.00
3.收到鄉級財政配套資金25萬元。
借:銀行存款 250000.00
貸:鄉級財政繳入資金 250000.00
4.借入上級財政有償資金50萬元。
借:銀行存款 500000.00
貸:借入有償資金 500000.00
5.根據計劃,撥付財政無償資金到縣級農業綜合開發報賬資金專賬335萬元,以實施縣級報賬。
借:撥出資金 3350000.00
貸:銀行存款 3350000.00
6.履行委托貸款手續確定債務人后,撥付財政有償資金到委托行專戶65萬元。
借:委托貸款——××銀行 650000.00
貸:銀行存款 650000.00
7.回收有償資金100萬元;占用費3萬元,其中:上級2萬元,本級1萬元。
借:銀行存款 1030000.00
貸:有償資金放款 1000000.00
占用費收入——上級 20000.00
——本級 10000.00
8.歸還上級有償資金借款本金80萬元,占用費2萬元。
借:借入有償資金 800000.00
占用費支出 20000.00
貸:銀行存款 820000.00
9.收到銀行存款利息4000元。
借:銀行存款 4000.00
貸:其他收入 4000.00
10.支付委托貸款手續費1000元。
借:其他支出 10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0
11.經上級批準,列入待處理有償資金10萬元。
借:待處理有償資金 100000.00
貸:有償資金放款 100000.00
12.按規定從本級有償資金占用費收入中提取1000元業務費并轉入機構經費。
借:占用費支出 10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0
13.年終,進行有關會計核算的結、轉賬工作。
?。?)借:撥入上級財政資金 3020000.00
撥入本級財政資金 300000.00
鄉級財政繳入資金 250000.00
貸:未完項目結存 3570000.00
?。?)借:未完項目結存 3350000.00
貸:撥出資金 3350000.00
(3)借:占用費收入 30000.00
貸:本級有償資金 30000.00
?。?)借:本級有償資金 21000.00
貸:占用費支出 21000.00
?。?)借:其他收入 4000.00
貸:本級有償資金 4000.00
?。?)借:本級有償資金 1000.00
貸:其他支出 1000.00
二、縣級農業綜合開發報賬資金專賬主要會計事項舉例
1.收到財政資金專賬撥入的財政無償資金335萬元。
借:銀行存款 3350000.00
貸:撥入資金 3350000.00
2.收到銀行存款利息3000元。
借:銀行存款 3000.00
貸:其他收入 3000.00
3.按照施工合同(甲工程預算200萬元、乙工程預算117萬元),預付給施工單位工程款270萬元,其中,甲工程隊160萬元,乙工程隊110萬元。
借:預付工程款——甲工程隊 1600000.00
——乙工程隊 1100000.00
貸:銀行存款 2700000.00
4.支付設計部門設計費15萬元。
借:間接費用 150000.00
貸:銀行存款 150000.00
5.支付科技培訓費1萬元。
借:農發資金支出 100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00
6.發生其他支出2000元。
借:其他支出 2000.00
貸:銀行存款 2000.00
7.支付發生貸款項目貼息資金2萬元。
借:農發資金支出 20000.00
貸:銀行存款 20000.00
8.乙工程(自營工程)報賬100萬元。
借:在建工程 1000000.00
貸:預付工程款 1000000.00
9.甲工程(招標工程)完工,通過驗收,工程決算為199萬元;結算:撥付工程款10萬元,尚欠工程款9萬元,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20萬元。
借:在建工程 1990000.00
貸:預付工程款 1600000.00
銀行存款 100000.00
應付質量保證金 200000.00
應付工程款 90000.00
10.根據工程投資計劃分攤甲工程應攤銷的間接費用9萬元(乙工程尚未完工,暫不分攤間接費用)。
借:在建工程 90000.00
貸:間接費用 90000.00
11.結轉甲工程項目支出。
借:農發資金支出 2080000.00
貸:在建工程 2080000.00
同時記,
借:竣工工程 2080000.00
貸:竣工工程基金 2080000.00
12.進行完工項目檢查時,發現甲工程有質量問題,扣留質量保證金20萬元。
借:應付質量保證金 200000.00
貸:完工項目結余 200000.00
13.年終清理,結轉有關科目。
(甲工程為完工項目)
借:撥入資金 2120000.00
貸:完工項目結余 2120000.00
借:完工項目結余 2110000.00
貸:農發資金支出 2110000.00
?。r發資金支出211萬元中,包括甲工程支出208萬元、科技培訓費1萬元和貼息支出2萬元。
?。ㄒ夜こ虨槲赐觏椖浚?/P>
借:撥入資金 1230000.00
貸:未完項目結存 1230000.00
附:下一會計年度(乙工程)的相關會計事項。
(1)預付給施工單位工程款7萬元。
借:預付工程款 70000.00
貸:銀行存款 70000.00
(2)乙工程完工,報賬17萬元(其中上年預付工程款掛賬10萬元)。
借:在建工程 170000.00
貸:預付工程款 170000.00
?。?)根據工程投資計劃分攤乙工程應攤銷的間接費用6萬元。
借:在建工程 60000.00
貸:間接費用 60000.00
?。?)將乙工程列支。
借:農發資金支出 1230000.00
貸:在建工程 1230000.00
同時記,
借:竣工工程 1230000.00
貸:竣工工程基金 1230000.00
?。?)年終清理,結轉有關科目。
借:未完項目結存 1230000.00
貸:完工項目結余 1230000.00
借:完工項目結余 1230000.00
貸:農發資金支出 1230000.00
14.年終結轉其他收支。
(1)借:其他收入 3000.00
貸:完工項目結余 3000.00
(2)借:完工項目結余 2000.00
貸:其他支出 2000.00
15.年終,將完工項目結余上繳財政資金專賬。
借:完工項目結余 211000.00
貸:銀行存款 211000.00
三、農業綜合開發建設單位工程資金專賬主要會計事項舉例
?。ㄒ唬┦杖霕I務的主要會計事項
1.收到項目區農民群眾自籌資金(附現金繳款單)80萬元,材料40萬元。
借:銀行存款 800000.00
材料 400000.00
貸:交入自籌資金 1200000.00
2.收到項目區交入有償資金65萬元。
借:銀行存款 650000.00
貸:交入有償資金 650000.00
3.收到交入的銀行貸款5萬元。
借:銀行存款 50000.00
貸:交入銀行貸款 50000.00
4.收到銀行存款利息600元。
借:銀行存款 600.00
貸:其他收入 600.00
?。ǘ┺r業綜合開發建設單位工程資金專賬的預付、支出、結算、結轉等會計事項,同縣級農業綜合開發報賬資金專賬的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