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財稅字[1986]25號
頒布時間:1986-08-16 00:00:00.000 發文單位:山東省財政廳
各市、地、縣(市、區)財政局、稅務局、中心支庫、支庫、教育局、省直各部門:
有關征收教育費附加的問題,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和省財政廳分別以(國發[1986]50號)、(魯政發[1986]76號)和(魯政發[1986]76號)下達各地執行。現將征收教育費附加有關會計處理事項明確如下:
一、征收憑證問題。根據征收教育費附加的規定,教育費附加隨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以下簡稱三稅)征收。為了加強征收管理,便于填寫和繳納,省已設計了“山東省稅務局教育費附加專用繳款書”(一式五聯,詳見附件)。該繳款書主要適用于“三自”納稅的企業。企業在填寫三稅專用繳款書的同時,應隨之填寫“教育費附加專用繳款書”(在教育費附加專用繳款書未有印發之前,先用城市維護建設稅專用繳款書代替,并加蓋教育費附加戳記,以示區別),一同辦理繳納手續,對不實行“三自”納稅的企業以及個體經營者等,基層稅務機關在征收三稅填寫稅收完稅證時,要計征教育費附加,用一張稅票與正稅分別反映(在現行稅收完稅證說明中填寫教育費附加征收數額),分別匯總繳納。
二、解繳入庫問題。國庫要單獨設立“教育費附加”收入科目,日常收納的“教育費附加”在“地方稅收入統計表”的空白格填寫反映,但不計入分成收入總額(小計欄內不應包括此數)。各級教育局開戶銀行要為各級教育局設立教育費附加專戶,以便分別辦理繳納和款項劃轉事宜。企業在填寫教育費附加專用繳款書后,送交開戶銀行辦理入庫手續;稅務機關隨稅收完稅證征收的教育費附加,在匯總繳納時,要單獨填寫一份“教育費附加專用繳款書”(并注明“自收匯繳”字樣)辦理入庫手續。每月月終由縣(市)以上稅務機關填寫收入退還書,向國庫一次辦理教育費附加退庫,通過銀行劃入同級教育部門的附加費附加專戶。若發生教育費附加沖退事項,由稅務機關填寫退款憑證(用現行的收入退還書代替),通過國庫直接從“教育費附加”科目內辦理退庫手續。如“教育費附加”科目內資金不敷沖退時,應待有資金時再辦理。在辦理教育費附加收入退庫時,稅務部門應在收入退還書上加蓋“教育費附加”退庫戳記,與正常的收入退庫加以明顯區別,以便加強對收入退庫的管理。
三、為了加強征收管理,如實反映教育費附加的收入情況,國庫和基層稅務機關都要設立相應的帳戶,根據國庫退回的教育費附加繳款書及時登記,月終稅務機關要將教育費附加入庫數額和國庫核對后拍發電月報(在現行稅收電月報中增列一個項目,即第六十七項“教育費附加”,單獨反映)。現行稅收會、統報表均不反映教育費附加的收入情況。
四、中國石油、電力、石化、有色金屬四個部門、直屬企業和事業單位按三稅稅額繳納的教育費附加,不按正稅計算中央和地方的分成,一律將全額繳入所在地“教育費附加”科目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