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國稅征[1993]19號
頒布時間:1993-07-13 00:00:00.000 發文單位:福建省國家稅務局
各地、市、縣(區)稅務局,省轄市各稅務分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3]20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個體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提出如下補充意見,請一并認真貫徹執行。
一、個體稅收的統計范圍,包括個體、私營經濟(含檢查站征收的稅款和集市貿易稅收)和個人或個人合伙承包、租賃并按定期定額征收方式征稅的業戶的稅收(不含個調稅、個人所得稅和工商統一稅)。
二、省局每年都劃出一些資金,用于個體稅收征管工作的考評獎勵。各地要建立健全激勵機制,推行“聯收計酬”等辦法,把獎金、補貼費與完成任務、執行政策、廉政建設掛鉤,制定嚴格的考核評比和獎懲辦法,對完成任務、執行政策、廉政建設好的單位和個人,可從集市稅收提成資金中拿出一部分給予適當獎勵,以充分調動個體稅收征管人員的積極性。
三、為了便于加強征管,提高效益,允許有條件的縣、市采取一年一定額的征稅辦法,讓個體戶一年稅負早知道,放開經營,放膽經營。要根據國家稅務局和省局通知要求,切實做好營業稅稅率提高后個體戶的定期定額調整工作,核定調整定額的具體方法和步驟,由各級稅務機關結合本地情況具體確定。
四、對無帳或帳證不全的私營企業試行按核定利潤率征所得稅辦法。目前有的私營企業雖然實行按帳征收,但其帳證難以控管,無法查實。為此,可比照同行業、同規模的國合企業的利潤率核定應稅所得額,征收所得稅。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個體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1993年7月16日國稅發[1993]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各計劃單列市稅務局:
去年以來,我國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呈現出高速增長的勢頭,個體稅收也步入了一個發展新階段。盡管各級稅務機關采取了多種征管措施,在嚴格稅源管理、及時調整定額、強化納稅檢查、大力組織收入等方面做于大量深入細致的工作,但依法治稅還沒有完全落實。稅收流失仍比較嚴重。為了使個體稅收征管工作更好地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取得新的進展和突破,盡快建立個體稅收征管的有效機制,減少個體稅收流失,現就進一步加強個體稅收征管工作,通知如下: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正確處理扶植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和堅持以法治稅的關系,充分認識加強個體稅收征管的重要意義。克服那種認為個體稅收點多、面廣、分散、隱蔽、難征難管的畏難情緒,樹立從事個體稅收征管工作的光榮感和責任感。各級稅務機關要將個體稅收征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要經常向當地黨政領導匯報情況,取得黨政領導的重視和支持,使個體稅收征管工作不斷邁出新步伐,躍上新臺階。
二、加強個體稅收計劃管理。為了確保今年250億元個體稅收收入任務的完成,各級稅務機關要盡快把追加后的個體稅收收入計劃逐級落實到征收單位和征收人員,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進一步建立健全個體稅收單列計劃、單獨統計、單獨考核制度;要定期上報個體稅收計劃執行情況和下發收入情況通報,準確反映收入進度和稅源變化情況,加強對計劃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及時解決組織收入中存在的問題,切實抓緊抓好組織收入工作。
三、完善個體稅收征管制度。要根據《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針對個體稅收征管工作的特點,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征管制度和辦法,全面規范個體稅收征管工作程序,明確納稅人和稅務機關雙方各自的行為規范及其征納程序。同時,要加強稅源管理,檔案管理、發票管理等各項基礎工作,使個體稅收征管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四、改進個體稅收征管辦法。
1、要繼續采用多種形式,通過多渠道,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稅法宣傳普及教育活動,培養個體、私營經營者的納稅意識,提高守法經營和依法納稅的自覺性;要在個體、私營經營者中開展評選模范納稅戶的活動,表彰依法納稅的先進人物和先進企業,弘揚正氣,逐漸在全社會建立起良好的納稅秩序。
2、要根據征管改革的要求,不斷探索改進個體稅收的征管形式:堅持實行所有個體、私營經營者都要按照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如實進行納稅申報,上門繳稅,對不如實申報納稅的,一經查出要按偷稅嚴肅處理;要逐步開發和應用微機,實現征收現代化,并積極開展稅務代理試點工作。
3、要加強對定額的宏觀控制和目標管理,針對目前定稅不準、稅負偏低的普遍現象,有計劃、分步驟、積極穩妥地逐步調高定額,保證核定的納稅定額與實際經營額相適應;要通過調查測算制定分地區、分行業的統一的納稅等級和定額標準,推行起點定額的做法。認真解決業戶之間、行業之間、地區之間稅負不平的問題,不斷完善定額管理的方法和程序。
4、要針對當前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對個體工商戶實行分類,分行業、分層次管理,要抓住大戶,建帳建制,管好中戶,核準定額,穩定小戶,簡便征收;今年各地要著重抓好大戶,每個縣、市一級稅務機關都要抓5個以上的大戶。要根據不同行業的特點,采取不同的征管辦法,對重點行業要集中力量加強管理。要將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有機地結合起來,除了稅務部門直接征管外,對一些零散的或不易控管的稅收,除了稅務部門直接征管外,對一些零散的或不易控管的稅收,采取委托代征的方式進行管理,以解決稅務部門征管力量不足和全方位的源泉控管問題。
5、要加強檢查系列的力量,有條件的可成立個體稅收專業檢查隊伍,強化檢查職能;檢查工作要抓住重點,務求實效,狠抓偷漏稅大戶和行業性偷漏稅檢查的突破工作,不斷提高檢查的廣度和深度。
6、要針對目前流動經營、無證經營、棄證經營日益增多的情況,采取有力措施,加強管理,最大限度地減少漏征漏管戶。今年下半年,將在全國范圍內,組織對個體稅收的專項檢查,要對個體工商戶重新辦理稅務登記,加強驗證換證工作;要與有關部門配合,集中時間和力量,對無證經營進行清理。各地要結合本地情況,適當調整征管力量和工作時間,加強對街頭巷尾零散稅收的查案征收,以及對節假日、早、晚、夜間從事經營活動的征管和監控,堵塞這方面的漏洞。各地可因地制宜地制定一些征管措施和獎勵辦法,以充分調動稅務于部抓好零散稅收的積極性,減少國家稅收流失。
7、要主動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反映個體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爭取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加強個體稅收的綜合治理;要充分發動群眾,搞好協稅護稅,形成有效的協治網絡和社會監控機制。
五、加強個體稅收征管機構,充實個體稅收征管力量,為適應個體稅收征管任務日趨繁重的需要,要逐步建立健全個體稅收征管機構,積極穩妥地推進個體稅收專業化管理,已經建立個體稅收征管機構的;要理順職責和權限,不斷充實和完善;尚未建立個體稅收征管機構的,有條件的要抓緊建立暫不具備條件的要設專人管理個體稅收,力量不足的要盡快充實。當前,個體稅收專業化管理的重點是在基層。在個體、私營經濟發達,業戶多的地方要設立個體稅收專業稅務所,在城鄉較大的集貿市場要設立市場稅務所或個體稅收分局,專門負責個體稅收和市場稅收的管理,以集中力量管細管好。要改善個體稅收征管人員工作條件艱苦、風險大、待遇低的狀況,建立激勵機制,打破收入分配上的平均主義和大鍋飯,把獎金、補助費與完成收入任務、執行政策和廉政建設掛鉤,制定嚴格的考核評比和獎懲辦法,以充分調動個體稅收征管人員的積極性,穩定個體稅收干部隊伍。各地要有重點地、分期分批地解決基層征收單位的辦公用房、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和微機配備,以適應個體稅收征管工作的特殊需要,不斷提高個體稅收征管工作水平。
福建省國家稅務局
一九九三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