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財政(稅)發[2001]656號
頒布時間:2001-08-20 00:00:00.000 發文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
銀川市財政局、地方稅務局:
寧夏銀湖酒業有限公司是寧夏機電集團有限公司與江蘇太湖鍋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資新建的“東西合作”生產性企業,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1999年3月5日)和自治區財政廳、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寧財(稅)發[2000]599號]通知精神,現將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寧夏銀湖酒業有限公司是我區企業與區外企業合資、合作新建的“東西合作”
生產性企業,可以享受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的有關優惠政策。
二、從該公司投產年度1999年起,在四年內對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給予免征,對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減半征收。
三、對于需財政扶持的有關政策,請銀川市財政局按照自治區財政廳、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關于落實地方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寧財(稅)發[2000]599號]精神辦理。
四、對于稅收減免和財政扶持資金,企業應作為國家新增資本金,降低企業負債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