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稅檢[1995]97號
頒布時間:1995-02-15 00:00:00.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各區、縣地方稅務局,燕山支局、市局各直屬單位:
隨著新稅制和征管法的實施,以及進行的稅收改革的不斷深化,現行的《稅收政策檢查及違章處理情況報告表》已不能適應稅收檢查工作的需要。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國稅發[1994]253號文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修訂后的稅收征管情況報告表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市地稅系統稅收檢查工作的實際情況,將原報表進行了修改。現將新的表式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表啟用時間:《稅收檢查情況報告表》等四種報表均從1995年1月1日開始啟用,有關事項一律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二、報送時間:四種報表均為季報,在每季度終了后10日內報送市局,并附簡要文字分析和說明材料。
三、填報要求:為保證報表報送及時,內容準確。各單位要認真填報,嚴格審查 ,市局每半年組織一次匯審,并結合報表匯審情況進行考核評比。
附件: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