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國稅明電[1995]9號
頒布時間:1995-02-08 00:00:00.000 發文單位:山西省國家稅務局
各地市國家稅務局、平朔涉外分局:
自晉國稅外發[1994]6號文件下發要求使用遠程通訊傳輸涉外稅收季報表工作以來,各地市積極配合,取得了一定的成績。陽泉、運城、長治已實現了使用計算機和遠程通訊傳輸涉外稅收報表工作,解決了手工報表速度慢,質量差的問題,至今尚未完成此項工作的地市,應根據晉國稅外發[1994]6號文和本通知要求,積極努力,迎頭趕上。現根據國稅外函發[1995]5號通知,對我省一九九五年涉外稅收報表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表種類及報送時間:
1、從一九九五年一月開始,涉外稅收收入表(表一)規定為月報、季報,其中月報的統計口徑為各稅累計征收數(即稅票填開數),報送時間為次月十二日內;季報表的統計口徑為各稅累計入庫數、報送時間為季度終了后二十五日內。在第四季度的報表中,有海關代征數的需填寫“海關代征”一欄。季報表需附收入分析,可通過電傳上報。二月十二日前須上報一月份涉外稅收收入統計表,不再另行通知。
2、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經營情況表(表二)規定為季報和年報。季報的報送時間為季度終了后二十五日內。年報的報送時間為次年五月二十五日前。
3、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稅收情況表(表三)為季報表,報送時間為季度終了后二十五日內,表內數據均為累計數。
4、增設外商投資企業超稅負返還統計表(表式,格式定義參數及報表名附后)
分季報和年報。季報時間為季度終了后二十五日內,年報為次年二月二十五日前。
5、稅務登記、開業戶數統計表改為季報,報送時間為季度終了后五日內。(表式、格式定義參數及報表名附后)。
二、報表報送方式:從一九九五年一月開始,上述五種報表都必須通過計算機處理后打印成表,分別通過遠程通訊方式郵寄方式和嚴格按規定時間報送到山西省國家稅務局涉外稅處,無特殊情況不得延誤。
三、考核、評比辦法:九五年度的涉外稅收報表工作,將實行半年通報,年終考核評比的辦法,具體考核項目有:(1)報送時間要及時;(2)表列內容要完整;(3)填表數字要準確;(4)五種表式要齊全;(包括遠程通訊傳輸和郵寄各一份,分別以省局接收時間和當地郵戳為準。無收入的必須報空表);(5)材料分析要清楚(季報、年報分析);五項總計一百分,每項各占20分,年終按分值進行評比,對于先進單位省局要進行表彰。接文后,各地要在局領導的統一安排下,責成專人負責,圓滿完成報表上報工作。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
一九九五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