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國稅計發[1995]10號
頒布時間:1995-02-25 00:00:00.000 發文單位:山西省國家稅務局
各地、市國家稅務局,省國家稅務局直屬分局,平朔涉外分局:
一月份全省國稅系統工商稅收完成32,229萬元,雖比上年同期增長25.85%,但僅占年度考核計劃的4.54%,而欠稅高達45,661萬元,為上年同期的183.13%,絕對額增加20,727萬元。欠稅已成為影響我省稅收收入任務的主要問題。為了摸清欠稅底子,制定切實可行的清欠措施,確保全年收入任務的圓滿完成,實現可用財力達100億的奮斗目標,省局要求各地市對本地區的欠稅情況進行一次徹底清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地市國稅局對欠稅摸底工作應引起高度重視,抓緊時間,統一布署,組織力量深入欠稅企業了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資金周轉及貨款回收情況,并要對欠稅的形成進行認真細致的分析。針對欠稅的不同成因,分別采取不同的措施,把欠稅壓縮到最小限度。
二、為了直觀反映各地市的欠稅情況,省局設計了欠稅情況統計表(表式附后),附表中所指的欠稅指國稅系統征管范圍內的欠稅:“滯納金情況”指對欠稅期在一個月以上的欠稅戶滯納金回收情況。
三、季度終了十五日內,地市國稅局應對上一季度的清欠情況,滯納金加收情況,以及欠稅應對組織收入的影響,清欠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等作一全面總結,寫出詳細的書面材料(含“欠稅情況統計表”)報送省國稅局計會處。
附件:一九九五年季度欠稅情況統計表(略)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
一九九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