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稅發[1994]106號
頒布時間:1994-04-25 00:00:00.000 發文單位:西安市稅務局
各稅務分局、區、縣稅務局:現將《關于稅制改革后稅收征管檔案有關具體規定》印發給你們,請依照執行。
執行中存在什么問題,請及時報告市局。
關于稅制改革后稅收征管檔案管理有關具體規定今年元月一日起,全國實行新的分稅制財政體制。為了保證新稅制和新財政體制在我市正常實施,確保新舊體制的順利轉換,經研究決定,在稅務機構分設前,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征管資料按照分稅制財政預算管理體制的規定,建立國家、地方稅務局兩套征管資料以便機構分設時資料順利移交。
現具體規定如下:
一、資料建立方法對94年元月1日以后形成的納稅資料,根據分稅制后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征收稅種的劃分,建立兩個資料袋,各自分裝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分管稅種的有關納稅資料。
二、資料的內容國家稅務局資料袋分裝增值稅;消費稅;海關代征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中央企業所得稅;金融企業營業稅、所得稅;證券交易稅;涉外稅收;集貿市場和個體工商業戶交納的各種稅(交納營業稅個體戶資料裝入地方稅資料);以上稅種的滯納金、罰款收入;增值稅、消費稅的教育費附加;能源基金,預調基金等稅種及納稅企業的有關資料。
地方資料分袋裝營業稅(除金融系統);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建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屠宰稅;資源稅;土地使用稅;投資方向調節稅;地方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筵席稅;以上稅收的滯納金、罰款收入;營業稅的教育費附加等稅種及納稅單位的有關資料。
三、稅收征管檔案的歸檔范圍及卷內資料排列順序
1、稅務登記資料
(1)稅務登記表新辦企業辦理稅務登記證件時增加一份登記表,中央、地方稅資料袋各裝一份。
以前換發稅務登記證的納稅單位,稅務登記表裝入中央稅資料袋,復印一份原稅務登記證,裝入地方稅資料袋。
(2)稅務登記申請報告
(3)批準成立文件
(4)變更登記資料
(5)停歇業資料
2、各稅、費、基金申報表
3、中央、地方稅納稅記錄卡及各稅、費、基金繳款書、完稅證。
4、納稅檢查資料
(1)稅收大檢查資料(包括:企業自查表、檢查詳細記錄、檢查情況匯總表、檢查處理決定書)
(2)稅收專項檢查資料
(3)匯算、結算資料(93年匯算、結算資料裝入93年資料袋)
5、違章 處理資料(1)違章 調查記錄(2)企業的檢查材料(3)催、限、扣款通知書(含扣押、查封通知書等)
(4)違章 處理決定書(5)罰補稅款交款書
6、減、緩、免稅資料(1)減、緩、免稅申請(2)減、緩、免稅調查資料(3)減、緩、免稅批復
7、發票管理資料(1)購領發票申請表(2)發票自印申請表(3)發票使用情況報告表(4)發票檢查處理通知書
8、納稅輔導資料
9、稅務行政復議資料(1)行政復議申請書、調查資料、決定書(2)行政訴訟狀、應訴狀、答辯狀、判決書
10、財務、會計報表上述資料,凡屬中央、地方稅綜合資料的,存入中央稅資料袋,凡屬地方稅單項資料的存入地方稅資料袋。
四、中央、地方稅資料袋上所要求填寫項目必須填寫完整、字跡清楚,目錄、頁碼號填寫無誤。各單位必須建立納稅記錄卡,項目填寫齊全完整,企業各稅累計欠稅及納稅遺留問題必須詳細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