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農銀發[1993]421號
頒布時間:1993-12-16 00:00:00.000 發文單位:中國農業銀行西安市分行
現將中國農業銀行、國家稅務總局農銀發[1993]251號《關于印發(農村信用合作社財務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補充規定,請一并貫徹執行,執行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上報市行。
一、固定資產管理。
(一)信用社固定資產實行總額控制,即擁有的固定資產凈值不得超過資本金的50%。購置固定資產要履行審批手續,購置汽車、電子計算機、傳真機、打印機以及在15萬元以上的房屋建設,均應報市行審批。聯社與信用社之間的審批權限,由各聯社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二)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率按3%掌握。
(三)固定資產折舊年限。
1、房屋及建筑物20年2、機器、機械以及其它設備10年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與業務經營有關的器具、家具等。5年(四)固定資產分類、折舊方法。
1、一般固定資產折舊主要指房屋及建筑物,采用平均年限法,年折舊率季(月)
折額計算公式:(1-預計凈殘值率)
年折舊率=──────────×100%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原值×年折舊率季折舊額=────────4原值×年折舊率原值月折舊額=─────────12
2、對技術進步較快或使用壽命受工作環境影響較大的運鈔車(指未列入成本,應當計提折舊的)、發電機、傳真機、點鈔機、打捆機等固定資產,可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具體計提公式:2年折舊率=──────×100%折舊年限凈值×年折舊率季折舊率=───────4凈值×年折舊率年折舊率=───────12
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信用社應在其折舊年限到期前兩年內將凈值平均攤銷。
(五)財產損失處理審批權限。
1、盤虧、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凈損失(指扣除保險賠款和過失人賠償以及財產殘余價值后的凈損失額),5萬元以下的,由聯社審批報市行備案。5萬元以上的,由市行審批。信用社處理權限由聯社確定。
2、盤盈的固定資產凈收入(指財產重置完全價值),應編制盤盈財產清單,比照盤虧財產報損的審批權限進行報批后,按重置完全價值計價入帳。
二、資金多缺的處理權限。
對出納長短款,結算事故賠償,錯帳損失,經查明確實無法歸還或追回的,每筆金額在500元以內的(含500元)由基層信用社負責人審批。每筆金額在5000元以內的,由區縣聯社審批。每筆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由市行審批。
對已經批準報損的款項,經過繼續追查收回的,屬當年報損的,可轉銷原金額,如系歷年報損的,則轉入“營業外收入”科目有關帳戶。
三、成本管理。
(一)代辦放款的手續費,按實收利息的10%計付;收回已核銷的放款,按收回本息的5%計付。
(二)業務招待費。信用社業務招待費按比例控制使用,不得預提。全年營業收入在1500萬元以內的,不超過5‰;全年營業收入超過1500萬元,不足50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3‰;全年營業收入超過5000萬元,不足1億元,不超過該部分的2‰;全年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1‰。
(三)管理費。上繳聯社的管理費按全年營業收入的6%計算提取。
(四)勞動保險費。信用社上交聯社的退休統籌基金按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15%提取。合同制職工個人按月標準工資的2.5%交納退休養老金,由信用社按月在工資中扣除。
(五)待業保險費。城鎮戶口的合同制職工應按標準工資總額的1%交納待業保險基金。
四、其它。
1、信用社需待攤或預提的費用,應報區縣聯社審批后方可攤銷或預提,未履行審批手續的一律不得待攤或預提。
2、明年起,我市信用社一律實行按季核算,因此按照權責發生制的核算原則及有關規定,按季計提應收利息和應付利息。實際收回或支付利息時,沖減已提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