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地稅函[2001]113號
頒布時間:2001-08-01 00:00:00.000 發文單位:寧夏地方稅務局
各市、縣地方稅務局,自治區地稅局直屬征收分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宣傳提綱的通知》(國稅函[2001]534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稅收征管法》,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稅的水平。要結合貫徹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地稅系統政務公開公告》和區局《關于加強〈稅收征管法〉學習培訓的通知》精神,充分利用各種輿論宣傳工具,采取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稅收征管法》,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和依法納稅的自覺性,在全社會形成學稅法、用稅法的良好氛圍,創造依法治稅的優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