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國稅發[1994]79號
頒布時間:1994-12-01 00:00:00.000 發文單位:西安市國家稅務局
現將陜西省稅務局陜稅發[1994]238號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學校辦企業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請一并執行。
一、原西安市稅務局與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教育委員會聯合以市稅發[1994]171號《關于對民政福利企業、校辦企業征免稅問題及年檢審定工作的通知》中有關學校辦企業流轉稅政策與稅發[1994]156號國通知不符的,應即予以廢止。
二、根據市稅發[1994]171號通知,我市已對學校辦企業進行了一次全面的檢查和重新審定,今年就不再進行大規模的清理整頓。但是,各單位要結合稅務大檢查,對原執行流轉稅政策與國稅發[1994]156號通知不符的進行一次清理,并將清理結果于12月底前分別上報市國稅局和市地稅局。
三、按省稅務局要求,各單位應按月填報“陜西省校辦企業稅收情況統計表”。
各單位按文件所附表樣自行復制并認真填寫,于次月三日前將本單位情況匯總按分管稅種分別上報市國稅局和市地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