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稅征字[2001]19號
頒布時間:2001-10-30 00:00:00.000 發文單位:新疆地方稅務局
一、基本單位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這次普查的重要意義
這次普查的目的是摸清我國各類基本單位的數量,全面了解各類單位的組織形式、經濟成分構成、規模結構以及生產要素的配置和地區分布、行業分布等情況,建立和完善基本單位名錄庫。認真搞好基本單位普查,對于改善宏觀調控和加強市場監管工作,促進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的持續發展,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以及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都具有重要意義。對此,各地區、各部門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二、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大力推進相關部門之間的網絡互聯與信息交流和共享開展基本單位普查,建立和完善基本單位名錄庫,是一項龐大而復雜的系統工程。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由國家統計局、中編辦、民政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聯合組成第二次全國基本單位普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家統計局,負責普查的組織協調和具體業務工作。涉及企業法人及其生產經營性活動單位的調查事項,由工商總局、稅務總局負責協調;涉及事業單位法人和機關法人及其產業活動單位的調查事項,由中編辦負責協調;涉及社會團體法人和其他法人及其產業活動單位的調查事項,由民政部、中編辦負責協調;涉及基本單位代碼方面的事項,由質檢總局負責協調;涉及各級普查經費預算方面的事項,由財政部負責協調。
通過這次基本單位普查,要最大限度地銜接和統一有關部門的單位認定標準和代碼,加快相關部門之間的網絡互聯,在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地、縣四級逐步建立和完善部門間相互銜接、互為補充、信息共享且能適時更新的基本單位名錄庫系統,為國家的行政管理現代化提供基礎信息。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認真負責地做好各項協調工作,并把基本單位名錄庫系統建設作為完善市場監督機制、加強社會監管工作的重要基礎工程,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三、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做好宣傳動員工作,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各地要建立相應的普查機構,認真組織實施好本地區的普查工作。對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對普查所需的經費,要按照中央和地方財政分級負擔的原則,及時安排,確保到位。要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鄉鎮政府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有關方面的力量,積極參與并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各類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和其他法人及所附屬的產業活動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普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按期如實地填報普查資料。各級普查機構和有關新聞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和報刊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基本單位普查的法律法規、主要內容和重要意義,為普查工作的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國務院辦公廳2001年9月1日國辦發〔2001〕63號通知、自治區第二次全國基本單位普查領導小組2001年9月20日新基普字〔2001〕2號通知轉發自治區地方稅務局2001年10月30日新地稅征字〔2001〕19號通知轉發)
補充規定1:
稅務部門:國稅部門負責協調并向所在地統計部門提供上繳增值稅和消費稅的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的行政登記資料;地稅部門(含直屬稅收征稽部門)負責協調并向所在地統計部門提供上繳營業稅的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的行政登記資料。
(自治區第二次全國基本單位普查領導小組2001年9月20日新普基字〔2001〕2號通知自治區地方稅務局2001年10月30日新地稅征字〔2001〕19號通知轉發)
補充規定2:
一、充分認識第二次基本單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義。
第二次基本單位普查是繼第五次人口普查之后的又一項國情國力、區情區力的調查。其目的是摸清各類基本單位的數量,全面了解各類基本單位的組織形式、經濟成分構成、規模結構以及生產要素配置和分布等情況,建立和完善基本單位名錄庫。認真搞好基本單位普查,全面掌握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不僅對各級政府的決策和管理至關重要,也對各級地稅機關全面掌握各納稅人的基本情況,依法加強稅收征管有著重要的意義。
二、各級地稅機關的工作職責。
(一)各級地稅機關要按照當地政府和基本單位普查領導辦公室的要求,積極參與基本單位普查工作,確定具體承辦部門和人員。
(二)各級地稅機關要嚴格按照部門職責分工(見附件2),充分發揮自身的職能作用,協調好企業法人及其附屬的產業活動單位方面的工作事項,以及稅務登記、變更、注銷等與本次普查登記有關的銜接
工作。
(三)基層主管地稅機關要按照普查工作的要求,及時向當地普查機構提供以繳納營業稅為主的單位法人和產業活動單位的行政登記資料。
(四)區局直屬征收局所管轄的這類單位的有關資料交由這些單位所在縣(市、區)普查機構。
三、各級地稅機關要借此次普查工作的東風,以普查工作為契機,對管轄區域內的納稅人(特別是個體工商戶)、扣繳義務人進行一次清理,摸清基本情況,為新款軟件的應用、征管質量考核和征管報表的填報打下良好的基礎。
四、自治區第二次基本單位普查辦公室設在自治區統計局,各地第二次基本單位普查辦公室設在當地統計局。請各地地稅部門就參與普查工作多與之聯系。
(自治區地方稅務局2001年10月30日新地稅征字〔2001〕19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