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稅發[2004]103號
頒布時間:2004-07-01 00:00:00.000 發文單位:新疆地方稅務局
一、各地要充分認識實行稅務行政收費公示制度的重要意義,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明確工作任務和目標,提高收費透明度,加強和完善公示制度的監督機制,切實做到收費公示的嚴肅、公開、合法。要切實加強對收費公示工作的領導,積極向當地黨政匯報,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扎實有效地做好收費公示制度的建立、宣傳和組織實施。
二、為便于各地實施稅務行政收費公示,區局制訂了《自治區地稅系統收費項目表》,供各地在實施稅務行政收費公示時依照。各地應對各自施行的稅務行政收費項目進行一次徹底清理,凡不屬于上述收費項目表所列范圍的,一律停止執行;若確需保留的,也應專項上報審批。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方稅務局2004年7月1日新地稅發〔2004〕103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