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財[92]預字第344號
頒布時間:1992-09-11 00:00:00.000 發文單位:湖南省財政廳
近年來,我省中外合資企業發展迅速,促進了我省的經濟發展。但是關于以原國營企業為主與外商合資興辦的企業稅收預算級次問題,尚不明確,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中外合資企業的稅收由稅務機關依照稅法進行征收管理。
二、以原國營企業為主與外商合資興辦企業的,原國營企業交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屬哪一級財政的收入,合資后的企業交納的工商統一稅依然屬哪一級財政。
三、國營企業原財務隸屬關系不變,合資后企業交納所得稅的預算級次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