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國稅發[2001]20號
頒布時間:2001-02-01 00:00:00.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各區、縣國家稅務局,各直屬分局:(正保會計網校編輯注:根據京國稅發[2009]85號文件規定,本文失效。)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續若干增值稅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明發[2000]6號)轉發給你們,請依照執行。
2001年2月1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續若干增值稅免稅政策的通知
2000年12月27日 財稅明電[200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
1994年稅制改革后,為實現新老稅制的平穩過渡,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陸續制訂了一些過渡性的稅收優惠政策文件。這些文件大都于2000年底執行到期。國務院有關部門正在對此進行清理。為了做好銜接工作,在新的政策文件下發前,以下規定從2001年1月1日后可暫繼續執行:
一、《關于對若干農業生產資料征免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8]78號);(注:根據北京市國家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若干農業生產資料征免增值稅政策的通知的通知(京國稅發[2001]220號)文件中第二條規定“經請示國家稅務總局明確,將通知第三條中”《關于延續若干增值稅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明電[2000]6號,市局以京國稅發[2001]20號轉發)第四條同時停止執行“更正為”《關于延續若干增值稅免征政策的通知》(財稅明電[2000]6號)第一條同時停止執行“。”本條自2001年8月1日起停止執行。)
二、《關于民貿企業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124號)中關于縣以下(不含縣)國有民貿企業和基層供銷社銷售貨物免征增值稅的規定;
三、《關于繼續對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等實行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字[1998]33號)中對國家定點企業生產和經營單位經銷的邊銷茶免征增值稅的規定。
四、《關于繼續對宣傳文化單位實行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字[1996]78號)中對經國務院批準的電影制片廠銷售的電影拷貝收入免征增值稅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