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財預[2007]168號
頒布時間:2007-03-13 09:12:56.000 發文單位:遼寧省財政廳 遼寧省地方稅務局
各市財政局、地稅局:源自正保會計網校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的通知》(財稅〔2007〕9 號,以下簡稱《 通知》)轉發給你們,并結合《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遼政發〔2007〕12 號,以下簡稱“省政府《通知》”)精神和我省征管實際,做如下補充規定,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統一思想,切實提高對落實《 通知》 精神的認識
我省是城鎮化水平較高的省份,目前正處于振興老工業基地和加速發展全省城鎮化、工業化、現代化水平的關鍵時期,土地儲備資源相對不足的矛盾較為突出。國務院和省政府決定自2007 年1 月1 日起將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以下簡稱“外資企業”) 納入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并將全省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提高兩倍,這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加強土地宏觀調控、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是發揮稅收調節土地級差收入,公平稅負作用,促進土地資源節約、集約使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增加財政收入的客觀要求各級財稅部門要認清形勢、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切實提高對調整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政策重要意義的認識。
二、嚴格執行稅收政策
各地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 (國務院令第483 號,以下簡稱《 決定)) )和《 通知》 精神,按照國家對大、中、小城市的劃分標準,嚴格執行省政府關于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提高兩倍的規定,抓緊核實和登記納稅人的應稅面積,確定內外資統一的各地段等級稅額標準,嚴格控制減免稅,做好對納稅人稅款的補征工作。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確保將調整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有關工作在2007 年3 月31 日前落實到位。
地段等級需要規范和調整的地區,各級財稅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并主動向所在市、縣人民政府匯報,按照《通知》 中有關合理劃分本地區土地等級和制定每一等級土地具體適用稅額標準的要求,結合本地區經濟發展的狀況和城市區域擴大,土地等級和地價水平發生變化等土地利用實際情況,抓緊研究制定調整方案,按照有關報批程序,盡快組織落實。
三、做好稅源普查工作
各級財稅部門要抓住土地使用稅擴大征稅范圍和調整稅額標準的有利時機,準確掌握本地區應稅土地面積情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強化與國土資源部門的配合協作,依托國土部門已建成的城鎮地籍管理信息系統以及GPS 衛星定位系統等技術手段支持,對本地區土地使用稅應稅面積進行普查,進一步提高稅收管理水平,強化對稅源的監控,增放地方財政收入。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政策宣傳
《 決定》 及省政府《通知》 下發后,尤其是稅額標準的提高和將外資企業納入征稅范圍,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時間緊迫,為確保此政策的貫徹落實,省財政廳、省地方稅務局成立了領導小組,組長為省財政廳廳長郵志剛、省地方稅務局局長張玉文,副組長為省地方稅務局副局長張德昌、省財政廳副廳長金允坤;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地稅局,由張德昌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省土地使用稅政策調整的協調和指導工作。各級財稅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 決定》 和省政府《 通知》精神,把土地使用稅政策調整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及時向當地黨委和政府匯報,并建議當地政府成立有關部門參加的領導小組,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專門召開會議進行貫徹落實。對稅收政策貫徹落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饋。
各地區要統一集中一段時間開展廣泛的稅收政策宣傳,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政府辦公網絡、稅務大廳和行政審批大廳、納稅服務平臺等各種資源,開展有效地宣傳工作,加大宣傳力度,拓寬宣傳渠道,為政策的調整和落實創造一個良好的輿論氛圍,提高納稅人對調整土地使用稅政策的理解和增強其依法納稅的意識。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