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稅地[2007]101號
頒布時間:2007-03-21 11:34:14.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尊敬的納稅人:源自正保會計網校
國務院頒布了《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國務院第483號令),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并重新公布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我市2007年度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工作待北京市人民政府對《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辦法》修改后實施。2007年4月份征期暫停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2007年度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款在2007年10月份征期合并征收。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200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