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政發[2005]9號
頒布時間:2005-05-02 00:00:00.000 發文單位:衡陽市人民政府
各城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我市自一九九六年調整土地使用稅等級稅額標準以后,對平衡稅負,增加財政收入,促進城區的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由于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城市建設規模的不斷擴大,城區土地等級發生了很大變化,現行的土地使用稅等級稅額標準,已有相當大的部分不能適應城區土地等級范圍的要求。為進一步合理利用我市城鎮土地資源,調整土地級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強城市土地管理,促進財源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及《湖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的規定,通過調查、摸底、走訪、測算,并報經湖南省地方稅務局批準(湘地稅函[2004]193號),決定調整衡陽市城區土地使用稅地段等級稅額,調整后的等級稅額標準如下:
其中一級、八級為虛設,具體地段等級劃分詳見附表,調整后的土地使用稅等級稅額標準從2005年1月1日起執行,原等級稅額標準不再執行。
附件:衡陽市區土地分級稅額表(略)
二○○五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