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財稅[2004]28號
頒布時間:2004-01-14 00:00:00.000 發文單位:南京市財政局 南京市地方稅務局
各區縣財政局,市地稅局各分局(局)、縣局:
現將《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地方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取消城市維護建設稅審批項目后續管理工作的通知》(蘇財稅[2003]76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地方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取消城市維護建設審批項目后續管理工作的通知
蘇財稅[2003]76號 2003年12月17日
各省轄市及常熟市財政局、地稅局,蘇州工業園區地稅局,省地稅局直屬征收局: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取消城市維護建設稅審批項目后續管理工作的通知》(財稅[2003]230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取消城市維護建設稅審批項目后續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