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地稅函[1999]130號
頒布時間:1999-05-19 00:00:00.000 發文單位:山東省地稅局
各市、地地方稅務局:
省局魯地稅三字[1997]10號《關于山東省房產稅減免管理暫行辦法》下發后,各地反映外商投資企業是否執行。為保證稅法的連續性和統一性,現明確,根據魯稅外[1990]10號《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征收城市房地產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我省外商投資企業城市房地產稅減免政策,可按照魯地稅三字[1997]10號規定執行。按規定報省局審批的項目,要在逐級嚴格審核把關基礎上報送省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