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03]105號
頒布時間:2003-05-27 00:00:00.000 發文單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北京市財政局、地方稅務局:
你們《關于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展房地產稅模擬評稅試點工作的請示》(京財稅 [2003]474 號)收悉。經研究,現就有關問題批復如下:
一、按照房地產評估值征稅是國際通行的、比較規范的辦法。我國房地產稅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即是改變現行按計稅房產余值征稅的不合理做法。參照國際經驗、改按評估值征稅需要對相關的法律、政策、技術等問題進行認真研究,慎重處理。通過試點,可以為將來的房地產稅改革提供經驗??紤]到你們已對按評估值征稅進行過比較系統的研究,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稅收、房屋、土地等有關資料比較豐富、基礎管理工作扎實、技術力量較強。因此,同意將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作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開展房地產稅模擬評稅工作的試點地區,進行房地產稅模擬評稅的試點工作。
二、請你們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從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支持,確保試點工作圓滿完成。盡快制定內容詳實、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鑒于房地產稅改革,特別是計征依據的選擇、稅率的設計,既涉及稅收負擔水平的調整,也與一些收費密切相關,因此,在試點過程中,還應對與房地產稅改革相關的收費加以研究,在研究評估征稅的同時,提出房地產稅費改革的建議。要認真分析按評估值征稅對財政收入和財稅工作的影響,研究由現行按房產余值征稅向按評估值征稅的過渡性安排措施和相關的配套辦法。
試點工作從 2003 年 5 月開始, 2004 年 12 月結束。
三、為支持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擬按照中央與地方分別負擔的原則,中央財政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中央財政承擔的部分,將根據試點工作的實際情況而定,年終與北京市財政結算時一并考慮。
四、對于試點中發現的有關問題、建議,請你們及時上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也將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試點工作結束后,要及時將試點效果及有關報告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此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