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地稅函[2005]143號
頒布時間:2005-06-30 00:00:00.000 發文單位:河北省地方稅務局
各市地方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加強車船使用稅征管工作的通知》(國稅辦函[2005]378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各地要認真落實國家稅務總局要求,細化本地區落實意見,切實加強車船使用稅的征收管理。
二、主動協調溝通,爭取部門支持與配合。特別是要爭取國稅部門、公安交管、交通、農業等部門的支持與配合,爭取在信息共享與源泉控稅方面實現新突破。
三、建立完善車船使用稅稅源數據庫。各地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充分運用計算機網絡技術,摸清本地車船使用稅稅源底數,建立較完善的稅源基礎數據庫,并適時進行稅源與收入的比對分析。
四、填寫“車船使用稅稅源數據表”時,對客貨兩用車可統計在“載貨汽車”中。
五、車船使用稅稅源數據庫要每年更新一次。各市局要在次年1月15日前將車船使用稅稅源統計數據和分析比對情況報省局(財產行為稅處)。
六、各市局要在10月15日前將本地區貫徹落實總局“兩個通知”的情況書面上報省局(財產行為稅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