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國稅發[2003]227號
頒布時間:2003-10-28 00:00:00.000 發文單位:甘肅省國家稅務局
各市、州、地國家稅務局,礦區稅務局,省局直屬征收分局:
為了進一步貫徹國務院關于整頓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加強貨物運輸業稅收管理及運輸發票增值稅抵扣管理,總局于近日下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貨物運輸業稅收征收管理及運費發票增值稅抵扣管理的公告》(國稅發[2003]120號)
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貨物運輸業稅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3]121號),并同時下發了《貨物運輸業營業稅征收管理試行辦法》、《運費發票增值稅抵扣管理試行辦法》、《貨物運輸業營業稅納稅人認定和年審試行辦法》和《貨物運輸業發票管理流程實施方案》。這些辦法將于2003年11月1日起執行。
省局正在與省地稅局聯系,研究制定具體操作方案。由于時間緊迫,省局決定,先將國稅發[2003]120號公告和國稅發[2003]121號通知及其所附“三個辦法和一個方案”通過網絡下發,各地接到此件后,要將公告內容以各種方式盡快于10月31日前通知到每一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并組織國稅干部認真學習“三個辦法和一個方案”內容,吃透精神,做好運費發票增值稅抵扣管理的前期準備工作。
甘肅省國家稅務局
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