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地稅傳[2004]11號
頒布時間:2004-04-05 00:00:00.000 發文單位:河北省地方稅務局
各市地方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貨物運輸發票數據采集質量的通知》(國稅發明電[2004]18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貨物運輸發票數據采集質量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按照總局國稅發明電[2004]1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上傳貨物運輸發票數據的緊急通知》的要求,大多數省市國稅局、地稅局基本按照總局的規定上報了2004年1月份和2004年2月份采集的貨物運輸發票采集數據。在此基礎上,總局對各地上報數據進行了數據導入和比對。在數據導入的校驗過程中發現一些地區采集的數據錯誤率較高,直接影響數據比對的結果和后期處理。數據錯誤的原因包括:稅務機關代碼無法識別、發票種類錯誤、開票日期不可識別、發票號碼錯誤、納稅人識別號和名稱錯誤等。(各地的數據差錯統計在總局技術支持網站上公布)。
為嚴格遵守總局國稅發[2003]121號文件的要求,提高貨物運輸發票采集數據的質量,總局將定期對各地上報數據的采集質量進行通報。為此,各級國、地稅局應按照下列要求加強管理、制訂措施,盡快提高數據采集的質量。
一、發票數據不能導入比對系統的原因很多,例如,企業、代開票單位或稅務局未使用總局采集信息檢查軟件等。各級國、地稅單位應及時從總局技術支持網站上下載數據校驗結果,并對錯誤數據進行分析,找出出錯環節,避免今后繼續出現此類錯誤。
二、各級國、地稅單位應嚴格按照總局國稅發[2003]121號文件規定的時間傳輸數據。
三、使用總局統一開發的軟件進行貨物運輸發票采集、匯總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總局要求,使用貨物運輸發票采集信息檢查軟件進行數據項的檢查。
四、對于全省自行開發了統一征管軟件和電子申報的省級國稅局,應該利用總局提供的數據接口標準,把發票采集功能與電子申報結合起來,使得既能方便納稅人及基層稅務人員,又能按總局的數據標準導出數據。
對于全省實現了統一征管軟件的省級地稅局,應該利用總局的數據接口標準,使用征管軟件進行發票代開和數據采集,并能夠按照總局的數據標準直接轉出發票信息,對于手工錄入發票的地方,也應把采集的發票信息導入各地的征管軟件,以方便管理。
五、為加強貨物運輸發票采集數據的檢查,各國、地稅單位在依據總局公布的數據標準進行軟件開發時,必須按照總局的數據項校驗規則進行數據檢查。檢查不合格的數據不得進入貨物運輸發票數據采集、傳遞和比對系統。采集數據的校驗規則見附件一,或從總局技術支持網站(內部網)上下載。
六、各級國、地稅單位應做好貨物運輸發票數據的備份工作。
七、在國稅機關應實現貨物運輸發票抵扣信息“一窗式”比對功能。現在國家稅務總局推行的CTAIS軟件中早已實現,請各地及時下載并做好軟件升級。
總局早已公布了數據文件格式,各地應按照業務的要求對各省征管軟件進行相應修改,實現“一窗式”比對。
八、在使用總局已經開發的貨物運輸發票采集、匯總軟件或自行開發應用軟件時必須按照總局公布的國、地稅稅務機關代碼認真填寫,區縣以上機關(含區縣級)為總局發文規定的7位稅務機關代碼。
對于需要在縣區以下或縣區級多個窗口進行數據采集的情況,其稅務機關代碼可以在總局規定的7位稅務機關代碼(到縣區級)之后增加2位所級代碼,同時必須保證:代碼必須唯一,代碼必須固定,新增的代碼必須在省級備案。
九、總局已經發布了貨物運輸發票采集、匯總、檢查軟件的升級版本。新版本主要增加了納稅人采集軟件的數據項約束檢查,強化了稅務機關對采集數據的檢查等功能。請各級國、地稅單位及時下載并通知納稅人升級采集軟件。
十、貨物運輸發票采集、匯總軟件將不定期升級,并發布在總局技術支持網站上和總局互聯網網站上,請及時通知國、地稅各單位及納稅入下載升級使用,原來使用的貨物運輸發票采集、匯總軟件同期廢止。
十一、各地應時刻關注總局技術支持網站(內部網),保證及時獲取貨物運輸發票的各類操作要求、軟件修改、問題解答等信息。總局將在網站上不定期發布常見問題解答,請注意下載。
附件一:貨物運輸發票采集數據校驗規則
一、CRC校驗:
二、總記錄條數與申報文件中的統計數一致
三、貨物運輸發票抵扣清單數據校驗規則
(一)發票種類值為“鐵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海洋運輸、公路運輸、內河運輸、聯運”,不能填寫其他內容或空;
?。ǘ╄F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海洋運輸欄填寫匯總數據,只允許輸入三個金額數據;
?。ㄈ╄F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海洋運輸,只允許最多有一條記錄存在(可以不存在);
(四)公路運輸、內河運輸、聯運中的各數據項不能為空;
?。ㄎ澹┌l票號碼不為空且不大于10位;
?。┕愤\輸、內河運輸、聯運中運輸單位稅務識別號長度必須等于15或l8位,由[1-9]或「A-Z」或[a-z]組成;
?。ㄆ撸┕愤\輸、內河運輸、聯運中運輸單位主管稅務機關代碼長度必須等于7或9位;
?。ò耍┕愤\輸、內河運輸、聯運中開票日期距離申報日期必須在120天以內;(2004年3月1日前開具的發票不在此列);
?。ň牛┕愤\輸、內河運輸、聯運中開票日期不得超過申報所屬時期;
?。ㄊ┰试S計算抵扣的運費金額不能大于開票金額;
?。ㄊ唬┯嬎愕挚鄣亩愵~為允許計算抵扣運費金額的7%,但允許納稅人進行末位微調;
(十二)允許計算抵扣的運費金額合計數×7%的值與計算抵扣的稅額的合計差值不超過1元;
(十三)開票金額、允許計算抵扣的運費金額、允許計算抵扣的稅額不能為空或非數字;
?。ㄊ模╅_票日期格式為YYYY-MM-DD;
?。ㄊ澹┘{稅人、稅務機關名稱長度不超過80字節。
四、貨物運輸發票開具清單校驗規則
?。ㄒ唬┕愤\輸,內河運輸、聯運中的各數據項不能為空;
?。ǘ┌l票號碼不為空或不大于10位;
?。ㄈ┕愤\輸、內河運輸、聯運中承運方和受票方單位稅務識別號長度必須等于15或18位,由[1-9]或[A-z]或[a-z]組成;
?。ㄋ模┲薪闄C構代碼必須等于15或18位,由[1-9]或[A-z]或「a-z」組成;
?。ㄎ澹┕愤\輸、內河運輸、聯運中運輸單位主管稅務機關代碼長度必須等于7或9位;
?。┕愤\輸、內河運輸、聯運中開票日期不得超過申報所屬時期;
(七)納稅人、稅務機關名稱長度不超過80字節;
(八)開票金額不可為空或非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