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國稅函[2005]201號
頒布時間:2005-06-03 00:00:00.000 發文單位: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各市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車輛購置稅繳庫專項檢查的通知》(國稅函[2005]479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為保證車輛購置稅繳庫專項檢查工作圓滿完成,現將專項檢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查安排各市局要按照總局通知的檢查內容和工作要求,組織專項檢查組進行自查,自查時間為6月10日—6月30日。自查工作結束后,于6月30日前將車輛購置稅專項檢查報告以文字材料上報省局(電子文檔上傳到:“省局上傳- 計財處- 各市上傳- 車輛購置稅專項檢查”目錄下)。
二、抽查安排為保證車輛購置稅專項檢查的效果,省局將根據車購稅的業務分布情況,抽調部分市局的計統骨干力量進行重點抽查。
省局抽查時間為7月1日—7月10日,屆時請各市局予以配合。
三、幾點要求(一)各市局領導重視,精心組織,抽調業務骨干力量,按照總局、省局通知要求,抓緊布置,注重效果。
(二)計統部門與車購辦積極協調,密切配合,制定檢查方案,認真落實專項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如實反饋專項檢查情況。
(三)車輛購置稅專項檢查報告的內容包括,檢查方案的制定、組織實施、檢查方法、車購稅征收的整體情況、存在的問題、采取的措施等。
(四)在專項檢查中,要及時了解車輛購置稅征收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提出建議,在專項檢查報告中一并上報,以便研究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