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地稅農發[1999]21號
頒布時間:1999-05-24 00:00:00.000 發文單位:山西省地方稅務局
太原市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于山西省廣播電視廳征免契稅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原屬省文化廳管理的山西電影制片廠整建制劃轉省廣電廳管理,其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等一并同時轉移。這一財產轉移屬于政府行為,劃轉雙方不存在買賣、贈與或交換關系,所以對此類行為不征收契稅。
二、隨同山西電影制片廠移交的招待所,如果用于省廣電廳及下屬事業單位辦公或教學,可適用《山西省契稅實施辦法》第九條 的有關規定,免征契稅;如果用于經營等其他用途,則應按照有關規定,征收契稅。
山西省地方稅務局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四日